一、 采购内容:
援外培训参训外国官员和项目承办方管理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二、 采购需求
供应商按照150元/每人标准提供保险方案,保险应覆盖如下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不低于表格中金额,保险时长为自生效起30天,超过30天另行约定保费。
序号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元) |
1 |
意外残疾保障(最高额) |
¥500,000 |
2 |
意外身故保障 |
¥500,000 |
3 |
急性病身故保障 |
¥500,000 |
4 |
意外医疗保障 |
¥50,000 |
5 |
急性病医疗保障 |
¥50,000 |
6 |
遗体处理保障(含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等) |
¥50,000 |
三、 服务要求
1. 外国学员抵华入境前(飞机落地前)保险要生效(此时保险护照号和姓名不一定完全准确)。
2. 要保证假期(法定节假日)也能承保更新的保险名册(认可以收到有效更新投保名册的电子邮件时间为更新名册生效时间),最好能 7x24小时响应。
3. 承诺认可如下2个公章:上海商学院法人公章(投保书)和上海商学院援外培训专用章(投保名册)。
4. 投保书人数为预估,最终投保人数以实际投保名册人数为准。
5. 原则上研修班举办期间每班投保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按项目和中方管理人员分别开具。
6. 投保保单、发票应在上海商学院援外培训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寄出。
四、 报价要求
按人均保费150元报价,提供明细方案。
五、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六、 预计金额
预算:150元/人。按实际发生计费。
七、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序号 |
评标内容 |
1 |
产品方案 |
根据投标保险产品方案优劣(需求理解、产品方案配置等)进行评审打分。 优秀得27-40分,一般得14-26分,较差得1-13分。 |
40 |
2 |
公司实力 |
根据参选单位的公司资质证明等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21-30分,一般得11-20分,较差得1-10分。 |
30 |
3 |
项目经验 |
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价。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1个合同得2分,最高10分。 |
10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程度、人员配备、服务措施的承诺;付款方式、服务响应程度。优得20-13分,一般得7-12分,基本符合得1-6分。 |
20 |
四、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保险时长。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下午4点,报名方式为发送报名文件(格式自拟,含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至22170024@sbs.edu.cn。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后才可参与投标。
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3月1日 下午4点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寄送至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 年 2月22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