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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2024]上商采购第015号(上海商学院2024年两校区灭火器采购)比选公告    
2024-05-12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上海商学院2024年两校区灭火器采购

1.2送货时间:合同签订日起15天内

1.3送货地点:奉浦、徐汇两校区

1.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7.18万元

2.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2.1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学校对消防工作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火情扼杀在萌芽状态,保卫处拟对符合相关消防资质的消防救援器材供应商进行比选采购,现将技术及商务要求列举如下。

2.2投标人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要求: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提供服务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2.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需求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灭火器数量

备 注

1

3kg干粉灭火器

1.干粉灭火剂ABC-NH4H2PO49750+(NH4)2S04(15%)

1000


2.有效喷射时间:大于等于13秒

3.喷射帝后时间小于等于5秒

4喷射剩余率小于等于15%

2

3升水基型灭火器

有效喷射时间:大于等于15s最小喷射距离:大于等于3M

46


3

3kg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剂:小于等于0.015%

28


最小有效喷射时间等于等于8.0szu最小喷射距离等于等于2.0m

2.4产品有消防认可的相关检测报告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每个提供的产品需满足在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可查询到;所有产品的包装、发货、运输及配送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产品配套的相关检

测证明书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验收要求、付款方式、质保期限

3.1验收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3.2付款方式: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款。

3.3质保期限:从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灭火器两年质保并负责终身维修。质保期内出现压力不足等故障的应免费更换,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相关规定办理,质保期外每年的产品合格率不能低于总数的95%,超过部分由供应商免费维

修。

4.售后服务、伴随服务及使用培训等其他相关要求

4.1伴随服务:免费提供灭火器的搬运和摆放等其他一系列配套服务工作。

4.2使用培训:对使用方在军训及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期间免费提供不少于3次的培训及灭火器摆放、配套等一系列与培训演练相关的服务。

5、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

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序号

评标内容

1

价格分

根据投标方案的报价进行评审打分。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投标报价)×30。

30

2

产品方案

根据投标产品方案优劣(需求理解、产品技术指标配置、产品质量、建设方案等)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27-40分,一般得14-26分,较差得1-13分。

40

3

公司实力

根据参选单位的公司资质证明等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10

4

项目经验

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价。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1个合同得2分,最高10分。

10

5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程度、人员配备、服务措施的承诺;付款方式、质保期、交货时间的响应程度。优得10-8分,一般得7-5分,基本符合得4-1分。

10

6、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送货时间。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5月19日 下午 4点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寄送至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 5月12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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