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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2024]上商采购第022号(上海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实习旅游资源调查活动旅行服务)比选公告
2024-06-17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实习旅游资源调查活动旅行服务

2. 服务内容:活动所需的交通、住宿、餐饮、门票、导游、保险等服务

3. 服务期限:2024年7月5日前完成

4. 服务地点:上海出发,前往乌镇、千岛湖、屯溪、宏村等地

5.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7万元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 完成相关服务的行业资质、主要服务要求或服务内容;

(1) 服务内容

为旅游管理专业2024年专业实习活动提供需要的出行服务:

出行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3日

出行地点:乌镇、千岛湖中心湖区、屯溪老街、宏村

出行人数:学生59人,教师11人。

(2) 服务要求

1)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大巴,要求车况良好。

2) 住宿:经济型酒店2人标间,且安排在一家酒店。要求卫生条件好,无安全隐患。

3) 门票:费用包括行程内所有景点门票(含千岛湖游船费用)。

4) 用餐:费用含早餐,正餐学生自理,教师餐标100元/人/天。

5) 导游:全程陪同及当地导游服务。要求导游具有导游资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熟知游览地的旅游景点,行程中播放的所有音乐及影视作品及导游讲解不得有任何庸俗、低俗、媚俗的内容。

6) 保险:提供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人身意外险,旅游意外险每人保额 20 万;

7) 全程不得安排任何购物点。

(3) 招标旅行社资质要求

1) 有操作类似团队的经验,具有3年以上高校旅游专业考察旅行操作经验者优先,在旅行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2) 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

2. 验收要求、付款方式;

付款额为合同总价的100%。服务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发票信息支付全额款项。

三、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序号

评标内容

1

价格分

根据投标方案的报价进行评审打分。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投标报价)×10。

10

2

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方案优劣(需求理解、响应、进度安排、应急预案、增值服务等)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27-40分,一般得14-26分,较差得1-13分。

40

3

公司实力

根据参选单位的公司资质证明等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14-20分,一般得8-13分,较差得1-7分。

20

4

项目经验

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价。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1个合同得2分,最高10分。

10

5

团队组成

根据项目负责人学历、资格证书、资历经验等情况综合评定。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10

根据拟投入项目的团队人员配置情况、人员学历、资格证书、资历经验等情况综合评定。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10

四、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服务期限。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 6月 23日 下午 4点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寄送至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 年6 月17 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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