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内容:
援外培训参训外国官员和项目承办方管理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二、 采购需求
供应商按照150元/每人标准提供保险方案,保险应覆盖如下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不低于表格中金额,保险时长为自生效起30天,超过30天另行约定保费。
序号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元) |
1 |
意外残疾保障(最高额) |
¥500,000 |
2 |
意外身故保障 |
¥500,000 |
3 |
急性病身故保障 |
¥500,000 |
4 |
意外医疗保障 |
¥50,000 |
5 |
急性病医疗保障 |
¥50,000 |
6 |
遗体处理保障(含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等) |
¥50,000 |
三、 服务要求
1. 外国学员抵华入境前(飞机落地前)保险要生效(此时保险护照号和姓名不一定完全准确)。
2. 要保证假期(法定节假日)也能承保更新的保险名册(认可以收到有效更新投保名册的电子邮件时间为更新名册生效时间),最好能 7x24小时响应。
3. 承诺认可如下2个公章:上海商学院法人公章(投保书)和上海商学院援外培训专用章(投保名册)。
4. 投保书人数为预估,最终投保人数以实际投保名册人数为准。
5. 原则上研修班举办期间每班投保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按项目和中方管理人员分别开具。
6. 投保保单、发票应在上海商学院援外培训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寄出。
四、 报价要求
按人均保费150元报价,提供明细方案。
五、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六、 预计金额
预算:150元/人。按实际发生计费。
本次采购因前两次发布比选采购公告,第一次仅有2家单位: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参与,因不满三家流标,第二次仅1家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投标,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两次均参与投标,且第二次为唯一单位,故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特此公示,
如对上述采购方案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辅楼118室,邮编201400,电话021-67103257)提出质疑。如无异议,我处将组织与该公司单一来源谈判。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