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对我校奉浦校区简易建筑物实施拆除,诚邀合格的建筑拆建单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拆除范围:上海商学院奉浦校区经批准拆除的建筑物,以地形图划定范围为准,部分砖混结构,部分为钢结构彩钢板房
2、计划拆除进度:2013年6月15日起至6月25日全部完成拆除任务,(含地上构筑物的拆除,建筑垃圾、废物清运等)拆除时按现场甲方人员要求保护好地下管线及周边建筑物的完好,如有损坏负全责全额在拆除工期后一周内修复,本拆除项目严格执行合同工期规定,每拖延一天罚款5000元人民币。
二、申请人必须具有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拆除的有关资质;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建筑拆除等有关资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拆除进度安排、安全文明拆除保证措施等,拆除单位必须承担拆除过程中所有的法律责任、安全人生工伤责任及发生费用;
(4)给付甲方的报价及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垃圾清理费用),做到地形图划定范围路平、路通、路清。
(5)投标单位承诺书:如果中标,愿意向学校财务处上交三万元的保证金,作为今后的履约保证金。
四、评标办法
投标单位须按投标书附表报出该项目残值回收的价格和垃圾清运的价格,并且按照残值回收和垃圾清运的价格相抵后报出本工程拆除的总价,所报拆除的总价一经确定,不得再因现场条件等因素减少或增加费用。评标时以所报总价、资质情况及安全措施进行综合评定,原则上以支付甲方费用的最优者为中标单位。
五、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封袋密封后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请投标单位于2012年6月13日10:00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环城东路496号实训楼609室 。投标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证原件交招标单位审核。
投标书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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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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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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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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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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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值回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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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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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和垃圾清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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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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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甲方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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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13日
实地察看时间:2013年6月9日上午9点,请来电预约,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报名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