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公开信息
 
采购公告[2021]上商采购第97号 (上海商学院饮水机饮用水质检测遴选供应商)
2021-12-22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商学院饮水机饮用水质检测遴选供应商

服务内容:奉贤、徐汇、国权路、漕宝路校区饮用水水质检测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 奉贤、徐汇、国权路、漕宝路校区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9.8万


二、采购项目要求

1、完成相关服务的行业资质、主要服务要求或服务内容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单

3、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理念、管理架构、应急预案、达到的服务目标和承诺、对服务项目的理解、具体实施机构、服务的内容、工作程序(流程)、文件归档措施等。

4、服务人员情况:包括人员构成,人员简历、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工作职责

5、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6、对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7、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8、供应商中标(成交)后一律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9、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已确认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提供服务,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对其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10、本次招标为三年一招,一年一签,校方满意的情况下续签下一年合同。

11、验收要求:

有关部门出具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

12、检测内容:按点位报单价,以及收费总价。如次年点位、预算增加,以单价报价按实结算。

序号

类别

测试项目

次数

点位数

1

季度检测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色度、pH、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

4

96


三、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序号

评标内容

1

价格分

根据投标方案的报价进行评审打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投标报价)×10。

10

2

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方案优劣(需求理解响应、进度安排、应急预案、增值服务等)进行评审打分。
优秀得27-40分,一般得14-26分,较差得1-13分。

40

3

公司实力

根据参选单位的公司资质证明等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14-20分,一般得8-13分,较差得1-7分。

20

4

项目经验

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价。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1个合同得2分,最高10分。

10

5

团队组成

根据项目负责人学历、资格证书、资历经验等情况综合评定。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10

根据拟投入项目的团队人员配置情况、人员学历、资格证书、资历经验等情况综合评定。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10

、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单价、明细及总价交付时间或服务期限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年报;财务报告或财务年报内容应真实、完整、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c、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是指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报价人缴税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d、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于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e、 供应商书面声明 (格式按附件1)

: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8日 下午4点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送达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