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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2025]教职工2026年蛋糕比选
2025-12-05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6蛋糕券采购

2. 送货时间20251224

3. 送货地点:环城东路496

4.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00/份,按实结算。(固定结算单价,方案报价不得超过或低于)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 项目简介:

根据《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沪工总财〔2018〕96号)精神,上海商学院工会拟于近期采购一批蛋糕作为2026年为全校教职工庆贺生日的慰问品。

对于蛋糕供货商的选择,学校工会将通过招标最终确定一家作为本年度教职工全校生日蛋糕的供货商。

一、招标要求

1. 蛋糕净重:300/份,份数:780份(注:随教职工人数变化可能会有微调);

2.蛋糕券交货时间:20251224日;

3.蛋糕券有效期:2年;

4. 服务:

(1)免费为教职工送货上门,并赠送生日蜡烛等;

(2)根据学校工会提供的设计,免费印制生日贺卡,并提供信封。

二、采购方式

一次性采购。

三、供货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持有效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厂家的代理授权书

3.供货商制作蛋糕所采用的原材料、辅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4.对于需要配送的蛋糕,供货商应保证配送的及时性和配送过程中的食品保鲜。

5.供应商必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包含产品配料、生产工艺流程、外观等内容的产品质量承诺书。


四、付款方式

 上海商学院工会一次性付款


 五、评标程序

   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评审组在对投标方的样品进行实物评价的基础上,分别对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公司实力、服务方案以及价格要素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由评审组确定第一名候选人。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产品

质量

(50分)

原料质量

25

提供产品配料,包括原料及辅料及其供货渠道,提供原材料食品安全证书,0-25分:质量一般的0-8分,质量良好的9-17分,质量优秀的18-25分

生产工艺流程

5

符合国家生产工艺流程标准0-5分

口感、外观

20

口感根据现场提供的样品得0-15分;

外观根据样品,响应文件提供的图例及设计0-5分。

2

企业实力及业绩

(20分)

企业综合实力

10

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基地情况,从业人员资质,各项证明综合实力的证书0-10分;

企业业绩

10

根据企业提供类似服务案例,附合同复印件,每个类似案例得2分,最高10分

3

服务

方案

(30分)

配送能力

10

根据网点分布或配送方案得0-10分。

货品种类

10

根据可兑换蛋糕种类及数量得0-10分

售后服务及增值服务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及增值服务方案得0-10分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单位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审组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

1. 评审组成员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2.投标人需准备好样品(重量2磅,一种或几种均可,如投标人同时提供几种样品的,方案报价必须相同),投标人携带样品在评审当日(2025年12月16日下午13:00)送至评标现场(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7楼会议室),过时不候,供评审组鉴定、评审。


三、标书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装订并密封。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以下主要内容:

(1)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说明;

(2)标书务必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述标可仅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品牌代理销售证书或厂家授权证书(如有)等有效资质证明。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产品原料、质量、配方、工艺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4)方案及报价明细(重量2磅,与样品保持一致);(固定结算单价,方案报价不得超过或低于300元/份)

(5)产品质量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其他必要文件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

3、投标截止日期:2025 1215日 下午 4点 (标书送达时间)。评审时间:20251216日 下午1,样品在评审日当天评审前送达,授权代表需现场讲标。需报备车辆进校的12月15日16点前联系: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1872195418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寄送至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5 年12 月5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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