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依据国家有关规范、招标文件、和项目有关文件。
2、项目交付验收前中标方应先进行自检,并向上海商学院提交自检报告。
3、验收若发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达标项目,中标方须无条件整改至符合验收要求。
4、整改过程产生新增、更改或产生其他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5、乙方需协助甲方安装调试,直至甲方验收合格;
8、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标书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如有代理产品,有代理授权书、软件著作权证书);
2)产品介绍及报价;
3)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单,联系电话;
4)供货时间;
5)服务承诺;
6)标书务必附上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两者需加盖公司红图章。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
3、投标截止日期: 2017年6月2日下午2点
招标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7105637
技术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6710552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送达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609室 (请务在封面上必标明投标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