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需求
为上海商学院移动校园系统建设开发子应用,以及相关应用的升级建设服务。
本次招标为上海商学院移动校园子应用开发,获得本次招标项目中标入围资格的设备中标方,可以作为1年内 (从签订入围合同之日计算)上海商学院移动校园应用建设(未进行公开的建设项目)的供应商。招标方应对建设应用的质量进行承诺。本次招标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由招标会议现场情况决定。
二、 投标方具备的资质及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 曾为上海商学院移动校园开发过应用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4)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三、 投标要求
1. 标书一式叁份,标书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 公司基本情况(包含技术人员情况);
(2)同类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2个以上;
(3)服务和培训承诺;
(4)标书务必附上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两者需加盖公司红图章。(如果是软件,要求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2. 入围资格论证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和成功案例
(2)论证前期与信息化办公室、信息与网络中心、资产处沟通,对上海商学院移动校园系统海报栏子应用进行开发测试,作为论证依据
(3)请校内外专家论证
3. 投标截止日期: 2015年4月10日下午3点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送达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环城东路496号商运大厦606室(请务在封面上必标明投标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