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4年实验实训中心核心网络设备维保。
2. 服务内容:实验实训中心网络设备维保服务,
3. 服务期限:2023年08月11日-2026年08月10日,合同一年一签订
4. 服务地点:实训楼214室。
5.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7.5万元/年。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 完成相关服务的行业资质、主要服务要求或服务内容;
公司须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和技术团队,服务团队成员具有服务产品方面相关的资质认证,有同类型案例业绩。
需购买维保服务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条码号 |
序列号 |
型号 |
1 |
核心交换机 |
20152380 |
G1J8224000329 |
锐捷RG-S8610E |
2 |
防火墙 |
20152091 |
2809142140002841 |
山石SG-6000-E3960 |
2. 服务要求
1) 维保期内提供硬件设备保修服务。
2) 服务商在维保期内提供7*24*365全天候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并对维保设备提供不计次数的免费配置变更服务;当设备发生故障时,服务商在接到报修后15分钟内,采用电话、远程连接等方式登录设备进行查看,如判断为电话、远程连接等方式无法解决,应在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处理来保证实训中心核心网络的正常运行(处理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维修、备用设备更换以及其他技术手段)。
3) 服务商每月对2套设备提供一次远程巡检服务,制作巡检单并提交 。
3. 验收要求、付款方式;
预付款额为合同总价的100%。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增值税发票信息支付全额款项。
4. 培训等其他相关要求。
在维护期内,至少组织一次设备及系统使用维护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关培训教材。同时有义务在维护期内为校方提供有关计算机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期间,公司需承担保密义务,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公司员工在合同执行期间将掌握的任何有关上海商学院的机密或专有信息透露给任何未经授权人。
三、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序号 |
评标内容 |
1 |
价格分 |
根据投标方案的报价进行评审打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投标报价)×10。 |
10 |
2 |
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方案优劣(需求理解、响应、进度安排、应急预案、增值服务等)进行评审打分。 优秀得27-40分,一般得14-26分,较差得1-13分。 |
40 |
3 |
公司实力 |
根据参选单位的公司资质证明等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14-20分,一般得8-13分,较差得1-7分。 |
20 |
4 |
项目经验 |
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价。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1个合同得2分,最高10分。 |
10 |
5 |
团队组成 |
根据项目负责人学历、资格证书、资历经验等情况综合评定。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
10 |
根据拟投入项目的团队人员配置情况、人员学历、资格证书、资历经验等情况综合评定。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
10 |
四、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一年费用总价、★服务期限。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 5月18 日 上午10 点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寄送至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 年5 月 12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