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工程量概况: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1.1项目名称: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综合楼消防广播维修工程
1.2项目地点: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综合楼
1.3工程内容:综合楼1-2层新增每层5个消防广播,3-16层新增每层4个消防广播,功率不低于3W,吸顶敷设。线管采用KBG管或JDG管,壁厚不小于1.0mm,吊顶内敷设,电线采用低烟无卤,截面积不小于1.5mm2,广播主机利用原有报警主机内广播主机;联动要求:楼层内任意两点报警后联动所有广播通响。
1.4工期要求:不超过20天。
1.5质量要求:一次验收通过。
1.6安全文明:上海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接受学校日常管理。
1.7成包方式:包工包料.
1.8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7.5万元。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2.1完成相关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主要工程要求或工程内容:
行业资质: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
2.2必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3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未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不良记录。
2.4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验收要求、付款方式
3.1材料生产厂家的产品检测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中文技术资料、中文操作手册和相关图纸等。
3.2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权威的质监部门对货物进行抽检,抽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如若抽检不合格则中标人将本批货物进行退货或者赔款处理,并有权取消合同。
3.3报价人所提供的材料在质保期内应建立互信机制,明确维修保养日期,定期上门例行检查和回访,并建立相关档案 。
3.4材料随机提供的清单。
3.5采购与供应的物资,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合格品、国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
3.6该工程必须满足消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并能和主机进行消防联动。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款50%;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付款30%;工程造价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100%。
培训等其他相关要求。
对校内相关人员免费培训2次。
五、评审办法
1、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对每个有效参选人的响应文件分别进行综合评分并汇总,总分100分。若出现得分相同时,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若报价得分仍相同,则由全体比选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供应商最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排名前2位的供应商为本次比选项目成交候选单位。
2、总分计算,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如有并列得分的,以较低投标价确定。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实际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评审要素及分值如下:
评 标 评 分 细 则
分项 |
满分值 |
评 分 内 容 |
商务评审 |
价格分 |
30分 |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
施工工期 |
2分 |
投标人自报施工工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每逾期竣工一天罚工程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二(要求不低于万分之二/天,具体由供应商自报),得1分,承诺须在磋商报价一览表中列明,否则不得分。 |
工程质量 |
3分 |
投标人自报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者得2分;有经济处罚的加1分,承诺须在磋商报价一览表中列明,否则不得分。最高3分。 |
技术评审 |
技术方案 |
50分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劳动力计划,其他增值服务(5分) |
主要材料设备选用科学实用、品牌成熟、质量可靠(5分); |
主要分部工程施工方案,调试方案,结合项目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准确性及相应针对性措施(20分) |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 |
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0分) |
人员配备 |
10分 |
管理机构及派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管理主要负责人名单及经历情况(10分) |
类似业绩 |
5分 |
近5年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有1项加1分,最多加至满分5分(以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
总得分 |
100分 |
各供应商实际总得分 |
六、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施工技术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施工工期。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d、 ★施工资质。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的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12月5日 下午4点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送达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