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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商学院废旧物资第一次处置公告
2020-09-21
 

   根据《上海商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沪商院资[201629号),我校现有一批废旧物资需公开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待处置资产概况

废旧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教学仪器设备(投影仪、交换机等)以及废旧桌椅等家具。待处置资产数量及实物破损状况以现场勘验为准。

二、处置程序

1.现场查勘:有意收购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9月28日(周一)上午9:00-11:00到我校奉浦校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大厅实地查看废旧物资。联系人:郁老师,联系电话:67103257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辅楼118

2.整体报价: 根据现场查勘情况,收购单位对拟处置物资整体报价,价高者中标。

报价截止日期:2020929日下午16:00

报价材料:1)报价单(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投标人非法人代表,需提供委托书(加盖公章)。以上材料用信封密封好后标明公司名称、投标人及联系方法,提交到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辅楼118室,联系电话:67103257,联系人:郁老师。

3.开标时间及结果公告: 2020930日上午10:00时开标,报价最高者中标。中标结果在校园网公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废旧物资回收类项目。

2. 各收购单位需按时到实地查看,所成交的废旧物资品类、数量均以实地查看情况为准。

3.中标的收购单位需在中标后的三日内将收购款汇到学校财务账户。不能按期汇缴收购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收购,由报价次高者递进。

4.中标单位需在汇缴收购款后的3日内自行拆卸并运走所有废旧物资(不得自行放弃废旧课桌椅、沙发、文件柜类等家具),并清理好废旧物资所在区域卫生。

5.拆卸费及搬运费需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单位在组织拆卸及搬运过程中要规范施工,不得破坏学校设施。造成学校设施损坏的要按价赔偿;要确保施工安全,收购过程中发生的人员意外伤害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7.中标单位需按国家规定处理收购的废旧物资,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自行承担。

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0 9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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