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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3-18
 

各本科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为全面总结近年来上海高等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沪府发〔199817号)精神,我委决定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评奖工作依照《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沪府发〔199817号)和《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意见》(附件1)开展。

二、请各高校按规定的申报额度(具体详见附件2),集中报送教学成果奖相关材料,包括:

1.学校正式推荐公文1份(应推荐成果为本学校一等奖及以上项目)

2.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格式详见附件3,电子版为Excel格式)

3.《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4)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5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4.教学成果若包括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1本(套),且出版时间距离申报截止时须满两年.

5. 学校联系人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6,电子版为Excel格式)

6. 光盘1张(刻录有上述235材料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时间:20131213900—1600,报送地点: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陕西南路202号);联系人:傅建勤、赵丽霞,联系电话:2311672723116731。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64号).doc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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