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院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今年学校清明节放假的时间定为4月5日(星期六,清明节)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各部门、二级院系各除妥善安排好节日前后的教学工作外,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及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各校区校园安全、有序。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