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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实施上海高校各类研究基地建设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4-03-20
 

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上海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建设,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上海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沪教委科〔201256号)的工作要求,推进上海高校在建的一流学科和知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学科和平台”)建设,市教委决定实施上海高校各类研究基地建设项目认定工作。本次认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依托的研究基地已经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实体化运行,具备开展高水平研究的科研条件,符合相应研究基地基本条件和要求。

2.具备汇集优秀人才的环境和条件,在组织管理、人员聘任、科研考核、资源配置等方面有制度保障。

3.学校有相应的建设和运行经费的保障。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基地的不在此次认定范围内。

 

二、    申报要求

在学科和平台建设成效的基础上,分为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上海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高校人文艺术工作室、上海高校E-研究院等5类不同类型的研究基地进行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1,《上海高校各类研究基地建设项目认定方案》。

 

三、    申报程序

1.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科和平台中提出认定申请,每个学科和平台限报一种类型。

2.市教委评审

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认定评审,依据专家建议,比照学校整体学科发展规划,对符合基地建设条件的进行认定并冠名。

 

四、    说明

各相关研究基地需填写《上海高校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于1029日前将打印的纸质申请书一式8份(A4打印,左侧装订)送交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kycsbs@163.com

 

联系人:王小伟

联系电话:6710545267104291

E-mailkycsbs@163.com

地址:商运大厦603

 科研处

20131022

附件:

1.上海高校各类研究基地建设项目认定方案

2.上海高校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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