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根据“《上海商学院“上商学者”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沪商院科[2011]157号】”、“《上海商学院“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沪商院科[2011]158号】”、“《上海商学院“启明星”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沪商院科[2011]159号】”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沪商院科[2011]1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上海商学院重点项目、上商学者项目、启明星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详见附件一
二、检查程序及方式
1.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商学院校内项目中期自查表》(详见附件二)打印版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阶段性成果(如论文等)打印资料1份,送至科研处(奉浦校区商运大厦603室)。
2.科研处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将专家组意见反馈给课题负责人;同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校学术委员会。
3.校学术委员会最终审议。
4.所有课题将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请课题负责人准备8分钟的答辩用PPT。
三、检查内容:
(一)课题建设内容评估:主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二)课题进度评估:阶段性目标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计划进度情况以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三)课题技术评估: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的先进性保持情况
(四) 课题管理评估:科研研究机制、科研团队建设、负责人的权责及其履行情况
(五) 课题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影响课题目标任务和主要建设内容完成的问题及其原因,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四、时间安排:
1.《上海商学院校内项目中期自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8日。
2.现场答辩时间定为2013年11月12日下午,徐汇14、15楼会议室。(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三)。
3.请课程负责人准备好汇报PPT,并提前发送至科研处,时间严格控制在8分钟以内,专家现场检查。
4. 科研处联系人:黄敏杰,邮箱:kycsbs@163.com,电话:67105452
请相关课题负责人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内项目建设,积极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学校将对本次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拨付后续建设经费40%;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终止项目资助。
上海商学院科研处
2013.11.4
附件一:2012年上海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二:2012年度校内科研项目中期自查表
附件三:2012年校内项目中检时间地点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