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慰问活动,构建和谐校园,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2014年春节慰问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慰问对象 1.在岗的部分教职工(含教学骨干、年度考核优秀个人、生病或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等); 2.教授、离休和正处以上退休的教职工及部分生病或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 3.中层副职以上干部; 4.原经济党校在商学院工作人员。 二、慰问时间 2014年1月26日前 三、慰问原则 春节走访慰问分两个层次进行,即学校层面上慰问活动,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带领下,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学校困难教职工、劳模、教授、离休老同志及中层以上同志进行慰问;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困难职工、教学骨干进行走访慰问。 四、工作步骤 1.学校层面慰问由校办、组织部、人事处和工会共同拟定方案,报校长审批后实施;各二级学院、部门拟定工作方案于1月10日前报校办杨哂哂yangss@sbs.edu.cn处(格式见附件),经批准后实施。 2.慰问品采购。学校统一采购,各单位根据批准后的方案领取。 五、工作要求 春节走访慰问体现学校的关怀,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职工走访慰问时,应结合办单位工作,认真听取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好记录,走访慰问原则上为2人以上;开学时,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职工走访慰问总结(文字,照片)。 校长办公室 2014.1.7 附件 2014年寒假各部门慰问走访教职工统计表 序号 | 姓名 | 学院/部门 | 职务/岗位 | 家庭地址 | 电话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