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2016-09-22
 

根据《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沪商院办〔201374号)的文件精神,上海商学院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委员会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理本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外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公开事项的咨询。

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委员会负责本校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学校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工作职责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教代会上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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