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的通知》要求,开展2023-2024学年法治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一、学校法治工作测评开展情况 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2023-2024学年法治工作测评。学校参加上海市高校法治工作会议,安排校长办公室法务工作人员参加上海市教委组织的法治培训。分管校领导主持召开学校法治工作测评部署推进会,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和法治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法治工作要点》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的通知》,讨论上海商学院法治工作测评的具体实施方案。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分阶段落实各项法治工作测评任务。 二、学校开展法治工作的总体情况 学校坚持将依法治理融入学校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围绕组织领导、规章制度、治理结构、风险防控、法治教育等方面,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已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双组长,明确分管法治工作的校领导,统筹规划法治建设。将法治工作纳入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及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5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党纪法规等法治知识学习,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定期对校院两级管理改革等法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2、健全推进机制。设有法治工作专门机构(法务办),负责学校法治工作综合管理。法治机构配备具有法学学历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设有法治工作联络员,共同推进日常法治工作开展。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做为常年法律顾问,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加强条件保障,安排法治工作专项经费。 3、完善考评机制。将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任用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领导班子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在2023年度考核述职中对法治工作落实情况专门报告。建立学校法治工作报告制度,将法治建设情况作为2023年校行政工作报告的专项内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二) 强化建章立制,夯实制度基础 1、修订《上海商学院章程》。完成章程修订,最新版本章程于2023年9月在校内正式公布。本次修订在办学目标及定位、基本职能、主要教育形式等方面凸显学校特色,为后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提供方向和准则。章程公布后,学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将章程做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和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2、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规章制度体系。编制《上海商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并常态化更新,校级层面现行规章制度涵盖综合管理、组织宣传等13个方面,着力构建层级清晰、分类科学、规范统一的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将规章制度查询系统嵌入学校电子化办公系统(OA系统),用户可通过关键词对规章制度检索查询,提升规章制度管理信息化、公开化水平。 3、完善规章制度审查与清理机制。新发布规章制度均按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规范履行起草、审查、发布等程序要求,满足合法性审查规定。建立校内规章制度常态化清理机制,定期梳理校级规章制度,整理2023-2024学年拟废止及宣布失效的规章制度清单,后续将对不适应学校发展的规章制度废止或宣布失效,确保各项规章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夯实法治工作的制度保障。 (三)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1、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召开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均规范执行党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持续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继续探索校院两级在“人、财、物”等关键要素配置上的改革路径,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发布《上海商学院二级学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商学院校院两级人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推动权力下放,管理重心下移,提升二级学院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3、加强学术组织建设。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完成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并召开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开展科研制度审议、高层次人才评议等活动。不断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学术道德委员会作为学术委员会的专门委员会,已完成新一轮换届,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决策、学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4、优化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召开九届三次教代会暨十届三次工代会,讨论、审议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召开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广泛听取学生代表意见,切实保障师生参与办学治校权利。坚持校务公开,继续通过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不断加大对招生录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启动《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推动民主监督在学校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四)抓好风险防控,守牢风险底线 1、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学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摸排学校内控体系的盲点,提炼形成《上海商学院风险数据库》,明确国际交流、教学科研、人事人才、学生管理、后保资管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清单,在此基础上,制定应对措施,并持续推动现有制度更新完善,用制度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通过 “风险识别→措施控制→制度健全”三步走,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2、坚持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办法,建立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承办单位共同参与的三级管理体制,规范合同草拟、审核、订立、履行、归档等流程,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不断降低合同法律风险。继续依托学校电子化办公系统(OA系统),完善合同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合同发起、签审等线上办理,持续提升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3、高度关注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修订《上海商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等文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制定《上海商学院学生意外身亡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明确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响应机制、紧急处置措施等相关工作安排,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推进校园安全教育,如定期发布安全重点工作提示,联合奉贤分局奉浦派出所多次开展“知诈反诈”宣传,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讲座及实操培训等,荣获“2021-2022学年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当选“2023年上海市学校国防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4、拓宽师生权益保护渠道。建立并持续运用申诉、调解、信访等争议解决机制,不断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和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有效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设有学生申诉委员会和教职工申诉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受理教职工和学生投申诉。实施“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定期开展“书记沙龙”、“校长下午茶”、“青春午间汇”等活动,多渠道听取师生诉求表达。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信访工作人员热情耐心沟通、协助信访者解决反馈各类问题。 (五)注重法治教育,涵养法治文化 1、积极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依托“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如宪法日分享活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宪法卫士”网上学习竞答活动,引导学生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2、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思想道德与法治》作为必修公共课程开设,在此基础上聚焦学校特色,开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通识选修课程。强化与法治工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法律实务单位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建立了一批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并与其共同开发特色实践项目和课程,如与奉贤区司法局合作共建现场教学示范点;与奉贤区人民法院开发特色独立实验课,不断优化完善;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实务导师,参与学校新设课程的授课工作等,不断推进法律进课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3、注重领导干部及教职工层面的学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党纪法规作为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举行校党政班子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并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抓实抓好学校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召开主题教育中层干部依法治校专题学习会,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增强教师法治意识,通过新进教师岗前培训从不同维度对学校规章制度、校规校纪等内容进行教育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依法从教、依法执教,举办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培训班,筑牢财务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等工作的法治防线。 三、对照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学校法治工作的主要特色与亮点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在产教深度融合机制、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方面不断探索新的路径和方法,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创新产教深度融合机制,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 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以下简称“洛桑学院”)围绕培养新时代泛服务业人才,创新产教融合机制,由传统单一主体治理模式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转变,持续提升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 1、健全管理运行机制,提供产教融合保障。洛桑学院实行“虚拟法人、实体运行”运行机制,管理架构由联合管理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院务委员会)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两个咨询委员会是咨询机构,党政联席会(院务委员会)是日常运行机构。各管理与咨询机构均由来自政府、学校、行业的代表组成。学院管理架构搭建起的“政产教”融合平台,将不同主体整合在一起,构建起相互协调、协同发力、统筹推进的管理运行机制。 2、形成共建共享机制,催生产教融合动力。加强中外双方资源共建共享,通过中外校际互访、教师联合教研等多种方式,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开发课程资源,探索具有上海洛桑特色的育人模式。加强校企之间资源共建共享,与锦江集团、东湖集团等合作企业在课程开发、科学研究等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共建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聘请行业专家、企业管理精英担任实习实训导师。加强校方与区域行业之间资源共建共享,与锦江集团等两家单位牵头成立全国泛酒店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汇聚了58家企业、院校、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推动产教融合取得新成效。 3、探索数字赋能机制,激发产教融合活力。洛桑学院所在的漕宝路校区做为学校“数字三体—全球化双融合数字教学实验场”和教育部“泛酒店业+元宇宙创新实验室”的重要载体,依托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提供虚拟全球酒店文旅情境,建设“中共一大纪念馆新媒体和元宇宙实验室”,打造数字教学新空间,提供互动教学新体验。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助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学校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切实增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灵活多元,增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吸引力。重视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灵活性及渠道多元化,在立足“第一课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做为“第二课堂”重要主阵地的作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知识产权日主题活动、民法典进校园系列活动、“知产云端夜读荟”专题读书会、“职路法涯”系列讲座、法治文化节等,通过体验式、沉浸式的“活动型”学习,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用性和趣味性,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2、协调联动,增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凝聚力。不断深化多方合作,将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与服务地方紧密融合到一起,如联动奉浦街道第五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深入奉贤区金汇镇明星村开展法律知识讲解,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作为“上海高校法治文化育人联盟”成员高校,积极响应联盟号召,组织师生前往湖南湖北等地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举办首届长三角企业治理与知识产权建设论坛,促进长三角地区高校的学术交流和法治文化共建共享;组织学生参加奉贤区行政诉讼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帮助学生亲身感受司法工作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3、突出实效,增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渗透力。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法律职业技能竞赛,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奖励多项,如在第十五届全国财经高校法学教育论坛暨第八届法律职业技能大赛荣获三等奖、在第三届内地与港澳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仲裁庭)大赛中荣获第三名等,在实践中提升学生学法用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四、结合上一轮测评情况,学校的改进措施、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2023-2024学年法治工作的改进措施 结合上一轮测评情况,学校2023-2024学年法治工作在章程修订、落实双代会制度、建强法治工作队伍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完成《上海商学院章程》修订工作。最新版本的章程于2023年9月在校内正式公布,为后续规章制度体系的完善提供方向和准则。二是积极落实双代会制度。分别召开九届二次教代会暨十届二次工代会、九届三次教代会暨十届三次工代会,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监督与管理。三是建强法治工作队伍。招聘具有法学学历的法务专员,设置校内法治联络员,明确相应职责。 (二)2023-2024学年法治工作的主要不足 2023-2024学年,学校上下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校各项举措,但在本学年内学校法治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虽已完成章程修订发布,但宣传学习力度尚不充足,不利于推进章程相关的制度建设。二是二级学院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级学院在决策机制、内部治理等方面仍然有待健全,二级学院自下而上的治理结构优势未得到完全发挥。三是民主监督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教代会作为学校实行民主监督管理的基本形式,相关运行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以便更加充分保障教师权益。四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举措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学校有相应专职工作人员,并外聘律师做为常年法律顾问。但随着学校规模扩大和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在对外交流、学生管理等方面遇到的新问题不断增加,对学校法治机构和人员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与挑战。 (三)2024-2025学年法治工作的改进方向 学校将借助本轮法治测评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以章程宣传实施为核心的学校制度体系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章程宣传学习活动,根据新修章程的内容要求进行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以“依章治校”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以章程为核心、以规章制度为保障的规范性文件体系。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总结试点单位实践经验,持续探索二级学院在建章立制、内部治理等方面运行机制,形成可以在全校范围内可复制、便推广的经验,提升二级学院内部治理水平。三是不断完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教代会运行机制,夯实教代会权益保障功能。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学习研讨、交流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法治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完善法治队伍管理模式,丰富法律服务形式,如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增加专项法律服务,有效满足学校法律服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