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联系单位的通知
各单位:
鉴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校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联系单位作如下调整:
党委书记,沈大明:全面负责学校党委工作,分管班子建设、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联系财务金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党委副书记、院长,吴忠: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审计、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国际教育、援外培训工作,分管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处、审计处。联系工商管理学院、商务经济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上海)。
党委副书记,陈晓峰: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本专科教育教学、继续教育、依法治校、保密、信访、工会、妇女、离退休、图情管理、校友工作,分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机关党总支、工会、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图书馆、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商务外语学院、文法学院、体育健康学院。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劳晓芸: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安全稳定工作,分管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武装部、保卫处、团委、职教集团。联系酒店管理学院、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洁: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分管纪委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联系艺术设计学院。
副院长,张绍华:负责科学研究、财务、后勤保障、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校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分管科研处、财务处、学报编辑部、后勤保障处、基建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信息与网络中心、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海派商业文化研究院。联系商务信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