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2019年校务公开工作报告
2020-09-23
 

上海商学院2019年校务公开工作报告

(审议稿)

2019年,上海商学院在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促进学校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现将学校2019年校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工作推进基本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

一是以2019 年度重点工作 “依法治校”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校务公开事项和内容,建立便捷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 公开师生关注的信息,助推依法治校和学校改革与发展。二是学校高度重视校务公开工作,将“校务公开”写入《上海商学院章程》。《上海商学院章程》第五十六条指出,“学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主动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信息”。三是坚持深化“校领导接待日”制度。2019年,校领导先后接待了十余名师生员工,并对所提问题及时反馈和跟踪处理。

(二)完善学校校务公开网站,丰富主动公开信息。

学校信息公开网是校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学校官网主页设置“信息公开网”链接,方便校内师生了解、监督我校校务公开工作。2019年,进一步强化了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加强与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的信息交互,做好动态更新。一方面,采集信息更为主动、及时。每日抓取、更新校园网图片新闻和学校要闻,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加强对单位、部门网站重要信息的采集抓取工作。另一方面,主动链接校内站点,与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的网站建立连接通道,使校务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鲜活。

(三)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强化责任落实。

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办〔2019〕37号)文件精神,编制《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继续强调各责任部门要把清单实施工作作为完善内部治理、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清单所列各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四)提前谋划校务公开工作,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准确性。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提前谋划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和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对评议指标进行认真研读,梳理修订公开目录,优化目录分类,创新公开举措。结合学校自身实际逐条逐项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事项条目。此外,学校不断加强督办机制,不定时地对各部门校务公开情况进行抽查;了解各部门在进行校务公开时遇到的问题,并予以处理和解答。

二、校务公开工作重点突出

学校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校务公开工作体系,大力推进公开载体内涵建设,完善公开内容、丰富传播手段。2019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涵盖学校基本情况、规划计划、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招生信息、学位管理、学风建设、学生事务管理、教师人事、财务与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监督工作、后勤保障等方面。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包括:一是互联网公开,通过学校门户网站、OA系统、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i上商等新媒体方式,分别向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员工公开信息。二是校报、年鉴、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三是会议形式,包括教代会、中层干部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职工大会,教学工作例会、学生工作例会、征求意见座谈会以及离退休老同志通报会,民主党派、工会干部、师生座谈会等。四是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五是其他形式: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

报告期内,学校围绕2019年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以各类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019年,学校上线新信息门户,优化线上业务流程85项;学校新闻中心共发布新闻800余条,微博发博文2000余条,阅读量400余万次;“上海商学院”公众号累计发文200余篇,阅读量20万余次。移动校园——i上商激活学生用户为8,995人,激活教师用户为813人,上架82个应用。学校出版校报22期,编印了《上海商学院年鉴(2018)》。

三、学校专项工作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上海商学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上海市教委网站、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网、上海商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了《2019年上海商学院招生章程》,让社会各界监督学校招生行为。同时,学校根据《上海商学院招生监察工作条例》、《上海商学院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加大对学校春秋季招生、自主招生、专升本、命题等工作“事先、事中、事后”的监督,切实将监督工作落实到招生的各个关键环节。

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考试“六公开”的有关规定,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在招生过程中,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及时、准确的向考生及考生家长公布或提供查询有关录取政策、录取状态、录取结果等信息,做好招生考试、招生计划编制、春季招生、专科、三校生招生和招生咨询宣传工作。并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录取考生公示工作。

2. 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一直以来把财务信息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学校财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实行“阳光收费”。学校进一步完善了收费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各类收费公开透明,实现了“阳光收费”。

2019年度学校预算情况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学校的各项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构成情况,学校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均在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网、上海商学院财务处网站予以公开。

3. 干部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在人才引进工作方面,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通过网络方式公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设岗依据与聘岗条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与考核要求等信息。依据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等相关规定,公布职务资格申报条件、评聘方法与程序,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公开公正。

学校落实中央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公示制度。学校中层干部任免调整,按程序公布相关信息,选拔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校园网发布。

四、校务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2019年,学校稳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于校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与社会公众对教务公开的期待、与教务公开更好地服务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本质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2020年,学校将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上级主管部门各项要求,深化对校务公开工作重要内涵的理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提升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深化认识。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摆到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各单位各部门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切实推进机关转变职能和作风,增强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自觉性。

二是突出重点。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强招生、财务、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程度。深化财务信息公开,做好财务报告分析解读;规范招生和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发布形式和信息内容。积极探索学校重要信息公开途径和形式。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学校各单位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督促各单位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三是创新举措。探索校务公开移动端平台的开发,进一步推动数据可视化工作。在收集师生反馈建议的基础上总结本年工作经验,同时积极运用最新技术成果,从便于师生和社会公众阅读理解的角度出发,对部分庞大或复杂的数据进行归类整理和要点提取,深入浅出的展示信息,探索校务公开向更多载体延伸,使信息可读、可听、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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