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9月(沪府 [2004]49 号文)批准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共上海市财贸党校)的基础上建立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具有50多年的建校和发展史。
1950年2月,根据中央财政部指示,经华东财委和财政部批准建立中央税务学校华东分校。
1952年12月,华东军政委员会财政部决定成立“华东财政学校”,由“中央税务学校华东分校”和1951年成立的“华东粮食干部学校”撤并组建,校长由华东财政部部长周光春同志兼任。华东财政学校培养的对象是华东地区财政税务部门的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学校按大专院校模式建制,设预算、税收、经建、财务等系和财政、会计、统计、税务、政治理论等教研室,大多采用人民大学教材。华东财政学校的教师主要由四部分人组成,一是在上海高校院系调整过程中从部分高校调来的教师,其中包括原沪江大学商学院院长郑辉在内的十几位老教授和几位讲师;二是从华东财政部调来的部门业务骨干;三是建国初期华东局从华东六省一市选调、送上海财经学院培养的800来名学员中挑选出的20几名学习尖子;四是原中央税校和华东粮校的部分教师。
1956年4月大区撤销,财政部通知将学校改名为“财政部上海财政干部学校”,培养对象由华东地区扩大到中南地区。当时,学校教师与复旦、同济的教师一起参加政治学习,教职员工按高等院校系列评定工资。
1958年3月,中央财政部把学校下放给上海市委领导,市委决定把“财政部上海财政干部学校”与第一商业局、第二商业局、税务局、外贸局、人民银行等干部学校以及上海市商业职工学校合并,建立“上海市财政贸易干部学校”。文革中学校迁到奉贤海边,成立“上海市财贸五七干校”。1978年10月上海市财政贸易干部学校复校。
1983年8月,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以后,财贸系统经济管理人才严重不足,为适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需要,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上海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并设有中共上海市财贸党校。上海财贸管理干部学院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先后开设政工、商业企业管理、商业经济、财会、企业管理、企业行政管理、餐旅、国际工商管理、涉外会计、旅馆饭店、国际商业经济管理等专业,恢复了高教学历教育。同时还举办了行政管理和商贸类的多期“企业干部高级培训班”,为上海乃至西部地区的商贸领导干部举办了数万人次的各类短期培训班等。为上海以及有关省市的经济发展输送了大量政工和业务干部。
1994年10月根据上海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将上海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市商业一局职工大学、市粮食局职工大学、市供销社职工大学合并,筹建上海市商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同时,保留上海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建制。学院承担本市财贸系统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干部岗位培训等继续教育任务。1997年9月,经市教委协调学院以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名义正式对社会招收普通高职学生;1998年3月6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建立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上海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