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01-31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 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2016-2017学年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由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学校专项工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91日起,至20178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商学院校长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上海商学院校长办公室;邮编:201400;联系电话:021-67100256;电子邮箱:xb_sbs@163.com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上海商学院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持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扎实推动清单事项公开


过去一年,学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以《上海商学院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上海商学院“十三五”规划方案》为指引,紧跟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以学校事业发展为出发点,围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理论指引、文化营造和文明创建等作用,改革创新,团结协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为了更好地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在认真总结既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市教委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部分业务部门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各相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努力做到清单事项的全年公开。


(二)加强培训,完善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组织各部门信息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和讨论会,对照《清单》,学习、领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对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查找存在问题,强化基层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托信息公开网上工作QQ群、信息员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线上时时沟通日常工作,线下及时对各部门的疑难问题进行协调和指导,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网(http://www.sbs.edu.cn/xxgkin)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网服务交流功能,扩展网站在不同浏览器下的兼容性,并再次对我校移动校园应用平台和客户端进行升级改造。使用混合云模式的学生版专用移动校园平台,将校内资讯和校外资讯汇集,利用大数据分析,根据学校学生的兴趣喜好个性化推荐用户,内容涵盖面向师生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信息,并采用统一的内容呈现方式给用户。目前移动校园新版客户端的新增使用人数已达到5724人次,其中教师用户达到总人数的12.4%,本科生用户达到总人数的87.6%。在各项应用模块中,学生用户点击课程表应用的次数已达到92953次,而教师用户点击移动OA应用的次数已达到6200次。


2.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发布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上海商学院门户网站更新学校有关信息近500余页,全学年门户网站和新闻网发布学校新闻、公示公告、校园活动等各类信息2700余篇。门户网站全学年访问量达11万余人次。编发《教育网络舆情日报》60余期,编发《教育网络舆情快报》40余期,处置5起校内舆情事件,积极实施舆论引导,发出正面声音,成功应对网络舆情危机。


3.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上海商学院还通过新媒体向社会介绍和公开学校信息,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176条内容,微博48条。报纸24期,编审发布校园网新闻1179条,通过外媒宣传报道我校56次,其中《上海商学院提升援外培训项目质量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上海商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工作》被教育部官网报道,《“党员之家”,党员自己的家》被上海基层党建网和上海教卫党建网转载,《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联手“包公面对面” 共建实践学术服务站》被人民网报道,《构建新机制推动学校党建迈上新台阶》被上海基层党建网转载。


4.充分挖掘新媒体功能。组织校报记者团联合中国高校传媒联盟(上海)、上海申通地铁集团、上海OWL呈广告等单位共同发起“七一”向党表白活动。与腾讯QQ和腾讯微信等单位合作,分别开通“上海商学院”智慧校园(校园公众号)和“上海商学院”企鹅平台,至此我校已开通认证包括“上海商学院”新浪微博、“上海商学院”微信订阅号在内的四个新媒体平台。对现有认证类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制作2017届毕业典礼配套纪念歌曲《我喜欢》MV的摄制。“上商青年”微信公众号跃居上海高校团委一周微信排行榜第四名。


5.通过校报校刊、年鉴公开信息情况


完成校报改版工作。《上海商学院报》从年初第一期开始实现了校报的改版,从四开小报改为对开大报,增加了新闻容量、深度报道和原创报道,在新闻报道、专题策划和副刊报道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2017年,共出版校报24期。一是改进新闻报道方式,增加新闻容量和宣传实效。对于校内重大新闻和学校重点工作,进行“立体报道”。对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的相同类型新闻,进行“合并报道”。二是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开展重大新闻策划与宣传。围绕学校“以商立校 应用为本”的办学理念,策划开展了一系列新闻专题宣传,如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两学一做”、“砥砺奋进五年”等新闻宣传工作。三是改进副刊报道形式,提高报纸的品位和师生关注度。与文法学院合作,策划宣传“一周一书”;与学校图书馆合作,策划“经典阅读书目推荐”活动;与校报记者团合作,开展“寒假实践”与“暑期调研”活动;与学校团委合作,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掠影”活动。


6.通过提案工作、校情通报信息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不断加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能力建设。2017年是校教代会代表、工代会代表五年一次换届选举,在校党委和各部门配合支持下,依法依规顺利完成换届选举,搭建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平台,在教代会期间开展校务公开满意度民主测评;关注关心支持二级学院教代会建设。开通线上提案系统,实现无障碍接收提案。上半年共收到提案55件,并对提案进行梳理,及时跟进了解情况并反馈。此外,在教代会代表中开展校务公开满意度民主测评,“满意”98.4%,“较满意”1.6%,获得“20152016年度厂务公开”先进单位称号。


三、学校招生、财务、人事专项工作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在相关平台上及时公布招考信息。在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学校信息公开网和上海商学院招生网(网址:zsw.sbs.edu.cn),主动公布各类型的招生简章、考核办法和报名测试流程等信息,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规定、招生录取、实名公示每年录取的各类考生名单等情况,为广大考生提供权威、便捷、优质的信息服务。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要以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网为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示学校的预算决算信息、财务管理制度和学校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等信息。学校财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实行“阳光收费”。学校进一步完善了收费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各类收费公开透明,实现了“阳光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坚持按照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标准由校财务处统一收取、管理和核算,并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标准、收费公示和自愿付费原则。全力协助学校相关职能处室完成了2017年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工作。学校自2013年首次通过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学校年度预算决算情况开始,已完整公开了2013年度至2016年度的预算情况和决算情况,2017年度学校预算情况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学校的各项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各项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教育收费信息在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网、上海商学院财务处主页(网址:http://finance.sbs.edu.cn/)上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为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学校收入支出情况,对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做了说明,并对收入科目和支出科目的名词做了详细的解释。


(三)人事工作相关情况


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干部任命、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干部任免通知、招聘信息,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制度,严格执行新进教师的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若干规定》(沪商院人[2014]191)、《上海商学院人员招聘和录用暂行规定》(沪商院人[2014]188)等文件精神,对已入围人员按期进行了政审、查档、公示、上报。


    四、学校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受理并同意公开的申请数为1件,已按申请人要求予以答复并按时办结。


本学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2017学年,学校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办法》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与社会公众对教育信息公开的期待、与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本质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等。新学年,学校将认真落实《办法》和上级主管部门各项要求,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内涵的理解。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sbs.edu.cn/xxgk/)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1-67100256,电子邮箱:xb_sbs@163.com


附件:2016-2017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上海商学院对照说明


                                                                                             


                                                                                    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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