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11-10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 2022-2023学年上海商学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由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

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等。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上海商学院在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教委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教委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 继续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不断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深度融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促进学校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一)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主体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20237月,在市教委下发《2022-2023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后,我校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校长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明确各单位(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梳理登记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联系人,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组织保障。

(二)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

着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认真执行《上海市教育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1-2023)》以及学校数字化转型专项规划相关任务目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学校数字化转型工作,实施数字化转型九大任务,实施“信服上商”保障计划,释放数据要素潜能,以强有力的数字服务能力助力学校发展。在市财政等专项经费的支持下,完成包括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校园综合决策平台、沉浸教室和数字商务试验场建设在内的20余项信息化项目建设。以网上办事大厅为抓手,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持续推动学校“一网通办”工作,全年共完成网上办事流程36587项(数据详见附表1)。目前“一网通办”已上线业务流程75项,今年梳理调研了暂未线上办理的业务需求23项,已完成建设17项。今年发布的《上海商学院校园信息化数据标准(2022版)》共涉及11类数据子集,确权数据1199项。

OA协同办公系统除《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中列出的栏目以外,特设 “校务公开”专栏,报告期内,专栏共公开校长办公会29 次,相关议题124项,公开党委会36次,相关议题152项

(三)及时修订信息公开目录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提前谋划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和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对评议指标进行认真研读,梳理修订公开目录,优化目录分类,学校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更新学校2023版《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增加疫情防控等栏目。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总体情况

学校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大力推进公开载体内涵建设,完善内容、丰富传播手段。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网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首要平台。2022-2023学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涵盖学校基本情况、规划计划、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招生信息、学位管理、学风建设、学生事务管理、教师人事、财务与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监督工作、后勤保障等方面。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包括:一是互联网公开,通过学校门户网站、OA系统、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i上商等新媒体方式,分别向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员工公开信息。二是校报、年鉴、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三是会议形式,包括教代会、中层干部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职工大会、教学工作例会、学生工作例会、征求意见座谈会以及离退休老同志通报会,民主党派、工会干部、师生座谈会等。四是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五是校领导接待日、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形式。

报告期内,学校围绕学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以各类渠道主动公开信息。积极展现学校发展新形象,2022-2023学年,在校外主流媒体发布宣传报道128篇(其中,人民日报2篇,人民网1篇,中新网2篇,央视1篇,中国教育报3篇,外交部网站1篇,学习强国平台6篇,光明日报8篇,解放日报8篇,文汇报7篇,上海教育13篇);校官网共发布新闻689篇(其中,要闻251篇,综合新闻438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文章481篇,微博发布博文2200余条,视频号、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99条;

(二)信息公开栏目各事项内容

1.学校概况:学校简介(基本情况、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历史沿革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学校章程和各类规章制度、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及决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和工作报告、学校校历。

2.规划计划: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教学管理:学科专业设置(含当年新增或停招专业名单)、课程总数和教学计划、教师数量及结构、知名学者教授情况、本科教学和专业评估情况、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4.科研管理:学科建设规划,年度在项目情况、完成情况、获奖情况、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科研成果评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情况。

5.招生信息

(1)普通高校秋季招生(本科)招生:招生章程、招生资格、考生资格等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录取信息,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2)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春季)、公开招收“专升本”。

6.学生事务

(1)学位管理:学士学位评定管理办法及要求。

(2)学风建设: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年度学风建设工作报告。

(3)学生学籍管理:本科生、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4)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

(5)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6)学生申诉途径及处理程序

(7)学生就业服务指导: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7.教师人事: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学校教职工招聘信息、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公示、教师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校内重要岗位人员任免、人才工作信息。

8.财务与资产管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含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各类建设项目与维修工程的管理规定、招标公告、结果公示。

10.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交流项目、国际学生管理制度、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国际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学、转学退费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11.监督工作:公布学校监督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受理机构及地址。

12.后勤保障: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及服务信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信息、大学生保制度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节能管理工作情况。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上海商学院招生网是我校发布招生信息的专门平台。网站在首页最突出位置及时发布我校录取政策、录取状态、录取结果等最新招生政策及招生动态。持续创新招生宣传模式。开发“上海商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小程序,打造一站式应用平台。开展“上海商学院专业直通车”本科招生系列直播活动,活动期间,微博总热度1653000,B站人气值204167,直播专题页数18000。单日最高微博热度68.2万,B站人气值84136。更新学校招生信息网。针对外省市2022计划对数据筛选过的20个高中官微平台点对点宣传我校及相关专业。在学校阳光招生网站、招生网站微信版、学校官微等进行招生宣传。参加2022年招生网络直播14场,外省市网上招生咨询活动3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线上咨询活动7天。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围绕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继续针对校院两级管理涉及的财务管理、预算绩效、创收管理等出台制度,修订了《上海商学院规范教育收费实施办法》。同时,更新了学校财务制度汇编,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学校财务制度体系,提升学校财务工作管理水平

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及时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教代会财务工作报告等平台、媒介公开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依据与标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以及2022年收支决算表、2023年预算表等关键信息此外,我校在财务处系统主页滚动播出财务处工作简讯,便于师生知晓财务工作内容,了解财务工作的特性,理解财务工作的要求。

3.干部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优化人员招聘工作,建立公开、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提升教职工队伍建设整体素质。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系列文件,确保过渡期职称评聘工作平稳开展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出台《上海商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沪商院人〔2022〕130 号)。在职称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多元评价”,以“菜单拼盘”的方式,对各类人员,尤其是专技人员进行多元立体评价和综合评议,优化完善了聘用程序。

学校落实中央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公示制度。学校中层干部任免调整,按程序公布相关信息,发布任前公示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校务)公开网公布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部门、联系方式、申请流程、申请途径、处理时限以及收费标准。报告期内,我校受理并同意公开的申请数为1件,已按申请人要求予以答复并按时办结。

本学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的通知》,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获评为“优秀单位”。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接到信访、举报、投诉等相关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2022-202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处理信息公开事项的能力、质量与校内外公众和师生日益增长的公开诉求间还存在矛盾下一步,我校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提高站位,增强信息公开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学校二级部门单位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和工作培训,营造主动作为、推动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是优化门户网站体验。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与页面布局,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巡查清理过期信息链接,增强师生群众使用门户网站的体验感与便捷度。

二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积极探索新时代信息公开的新路径与新方法,不断丰富数字化、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发挥抖音B站、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切实提高公开实效和质量

七、其他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s://www.sbs.edu.cn/xxgk/index.htm)下载。

上 海 商 学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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