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11-22
 

本学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依据学校行政各部门、各单位的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况,由上海商学院编制。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91日起至2013831日。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2-2013学年,学校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中心,认真执行《条例》、《办法》和《细则》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努力完善网站平台建设,切实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学校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基本形成,师生员工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日益增强,校园民主办学的氛围更加浓厚,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2-201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于20135月成立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同时成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委员会,创新工作方式,构建上下联动、互相协调的工作机制。


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学校各行政部门、各二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和深入交流,围绕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疑难问题,分部门进行深入会商研讨,深入研究和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推行并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深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或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学校财产、人事任免、招生就业、基建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科研经费等专项审计结果;通过校园网系统基本实现了对干部任用考察、任前公示等过程的全部信息公开;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项目的采购信息(包括采购公告、成交公告等)均在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上公示,并提供每个项目的进度查询网址。学校在制定《上海商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商学院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重要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分别通过行政办公网和其他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继续加强原有的网站、会议、文件、校报以及发布通告、接受咨询等形式实施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构筑平台,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20137月,学校完成了门户网站进一步的改版工作,优化了门户网站上“信息公开”等专栏的内容设置,将大量与广大师生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公布在网上“信息公开”栏目,并公布了具体办法、服务指南,方便师生集中查询各项办事需求,有效深化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成效。


(四)开展信息公开宣教培训


学校召开由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信息公开工作布置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印发相关政策、制度,并研讨学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最后对任务进行分解,确定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会后学校组织相关单位在校园橱窗和校园网络上对国家和上海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度进行了宣传和解读。


举办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组织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各单位信息员学习制度,了解国家相关政策,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程序,严格依照《条例》、《办法》和《细则》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1. 认真审查信息公开申请人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学校制作或保存的信息;


2. 认真审查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分别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中的哪一种情形;


3. 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时限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


二、学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2-2013学年,我校主动公开信息一级栏目涉及学校概况、制度规范、整体工作、学生培养、教学科研、帮困助学、师资队伍、收费管理、资产、财务和采购、后勤保障、国际合作与交流、教师人事与其他事项等内容。其中重点公开我校的各类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本学年度我校按照《办法》的要求,并在市教委的指导下,对我校的各类招生信息进行了重点公开。并严格按照市教委的相关文件要求,对2012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学校经费来源与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进行了公开。我校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与推进重点信息的公开工作。


学校主要以以下方式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1. 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各职能部门网站等网络形式;


2. 校报、学生手册等纸质资料;


3. 校内广播、电视等;


4. 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


5. 教代会、团学代会等会议形式;


6. 其他方式。


2012-2013学年,我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工作动态、统计数据及新闻图片5500余条。截止20138月,信息公开网站专栏访问量已逾13万余次,日均点击率350余人次;2012-2013学年,我校共刊发学校《工作简报》及《情况通报》60余期,公开各类学校工作动态350余条;我校就学校各项工作组织召开宣传研讨会100余场,发布新闻通稿400余篇,接受记者采访活动8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1. 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2-2013学年,学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对于已受理的3件申请,学校均依法及时答复申请人。其中答复同意公开的有2件(包括因申请的信息属于学校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且已公开而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方式和途径的申请1件),答复要求申请人补正有关申请材料的1件。


2. 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2-2013学年,学校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三)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议。学校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编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于每年1031日前报送市教委。学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三、今后工作思路


学校作为信息的掌握者,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的途径,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和保障,从而为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提供一个可以积极参与的渠道。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四)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围绕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重点研究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预案,通过公开准确真实的信息,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发挥舆情宣传方面的作用。


(五)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商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商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1-6710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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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年十月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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