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商学院第四届学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鉴于学校机构及人员变动,为确保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正常工作,根据《关于公布上海商学院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沪商院教2016〔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校长担任,副主席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秘书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委员由校长办公室、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负责人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实行席位制,任期期间如有人事变动,实行自然更替。现将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人员调整后公布如下:
主 席:沈大明
副主席:陈剑峰
秘书长:熊平安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方有林、王胜桥、卢 宁、许瑛瑛、李志刚、李育冬、
严玉萍、陈 巍、姜 红、胡巧多、彭才年、蔡 磊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上 海 商 学 院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