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实施办法
2019-10-24
 


上海商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每年考入我校的大学一年级新生。

第三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绿色通道的申报、审批工作,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绿色通道的办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学院初审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申请条件

(一)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儿;

(二)家庭无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三)家庭所在地为贫困地区,经济收入特别低,生活特别困难者;

(四)父母均下岗,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五)因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第三章 办理时间及办理程序

第六条 办理时间

每年新生报到期间集中办理

第七条 办理程序

(一)未能及时缴纳学费的困难新生凭《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须有当地民政部门盖章,且表格内容不得有涂改)到学校绿色通道办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二)学生资助部门负责老师审核其困难证明材料,学费欠缴学生填写《上海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分批缴学费申请报告》,明确写明分批缴纳费用时间,并本人签字确认。(申请分批缴纳学费的学生,一般要在申请学期内,利用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途径筹集学费缴清本年度的学费。)

(三)学生凭学生资助部门审核签字通过的凭证,至财务处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先缴纳部分费用。(申请缓交学费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贷款发放的最高额度。)

(四)学生凭财务处部分缴费收据到学院报到处领取报到相关材料,学院资助负责老师登记备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学校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建立信息跟踪制度,对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者,将优先安排其参加勤工助学和申请各类困难补助。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上海商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2014123

上海商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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