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大学生操行测评条例
(2019年修订)
一、操行测评的目的
学生操行测评是学校对学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情况的考核,其目的是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循“厚德博学、经世济民”的校训,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应用型商业人才。
二、操行测评的对象
凡具有上海商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在读学生,均要参加操行测评,这是评选综合奖学金的必要条件。
三、操行测评的时间和方法
操行测评每学期一次,一般在期末组织实施。
其测评的组织程序是:先由本人进行自我评估,在此基础上有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定小组,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测评。测评积分包括两方面:个人自我评定;辅导员(班主任)及评定小组评定。
每次测评的程序、过程、结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操行测评内容
操行测评主要看学生的现实表现,包括七个方面内容:
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寝室文明;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校园文化活动;奖励分。
五、测评内容说明
(一)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内容很广泛,包括寒、暑期考察、勤工助学、公益活动、考察参观等。实践活动后,根据实践内容、项目,写出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
(二)集体活动集体活动内容包括学校、院系(院区)、班级召开的政治学习、形势与政策教育、专题会议、主题活动、早锻炼和早操等。
(三)寝室文明
寝室文明包含寝室卫生、寝室安全、遵守寝室管理规定、室友的团结合作等方面。
(四)遵纪守法
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五)文明修身
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谈文明、无秽语、行为举止大方得体。
(六)校园文化活动
校园文化活动在内容上包括思想品德教育活动、文化艺术活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创业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等。
(七)奖励分该项内容由各二级学院制定相关细则。
六、其他
(一)操行测评等第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换算标准为:
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二)不参加社会实践者,不得参加操行测评。
(三)凡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本学年操行测评为不及格。
(四)操行测评未达到优良者,不得参加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
(五)操行测评总平均分不及格者,不予毕业及就业推荐。
七、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原文件《上海商学院大学生操行测评条例》(沪商院学〔2014〕140号)同时废止。
上海商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