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10-30
 
二级学院、各部门
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决定,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正式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奖范围
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 期间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二、 奖项设置
本次奖项设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简称内部调研奖)两类奖项。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三、 申报要求
申请评奖的成果,应是研究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问题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也包括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科技创新中心相关的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发展等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
四、 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通过 系统 进行,网址网址为http://fzzx.sh.gov.cn:89,申报步骤请见网址http://fzzx.sh.gov.cn:89/help/AAHelper.html#001。
五、 申报程序
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 . 3月10日前 科研处 反馈申报意向并提交申请书初稿;
2 .科研处 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申请人根据初审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并按要求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日期为 2月27日至3月27日 ,逾期无法申报)
3 . 4月 6 日前 ,申报人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 科研处 科研处 统一 评奖办。
、注意事项。
1. 已经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其他奖励的成果(各学会主办的奖项不算在省部级奖励内),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成果不属于评奖范围。
2. 最终纸质版材料应该包括: 申请书(经网上预审通过);成果原文,成果摘要,采纳证明, 一式 份。
3. 成果摘要应包含以下信息:成果名称、作者、完成时间、成果梗概和作者签名。其中成果梗概应是对成果全文进行缩写,而非简单地删减。字数应该控制在3000字左右。
4. 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七、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伟、黄敏杰
联系电话:67105452、67104291
电子邮箱:kycsbs@163.com
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3室 、徐汇校区12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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