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教育政策专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10-3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7 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教育政策专项即日起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现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目录
1 .信息社会背景下教育变革的重点和关键环节研究
2 .现代化和国际化背景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养成机制研究
3 .上海建设国际教育产业中心的意义与路径研究
4 .从课程思政到学科育人:跨学科协同德育研究
5 .美国教育行政执法机制研究
6 .新形势下高校人事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7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制度研究
8 .深化中高考改革背景下的人才测评和选拔机制研究
9 .学习期望的社会心理因素及政策调适研究
10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事务的社会支持体系研究
11 .建立完善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评聘体系与机制研究
12 .基于资格框架的上海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制度研究
13 .营利性民办学校治理体系与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14 .教育培训机构的发展方向与监管体系研究
15 .微文化背景下上海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策略研究
16 .上海大学生网络行为特点与引导策略研究
17 .上海高校网络文化内容建设的策略研究
18 .发挥上海网络意见领袖舆情引导功能的机制研究
19 .上海教育网络舆情的大数据分析与预判策略研究
20 .上海教育政策舆情风险评估体系建构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所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项目研究工作,并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配套支持。
2.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与所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
3.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申请项目。
4.项目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上海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四、投标程序
1.申报期限:即日起至 4月10日
2.申报材料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教育政策专项指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 “研究大纲”)等申报材料可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或由本通知附件查阅和下载。
3.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有关项目指南和填表说明,《申请书》和《研究大纲》 (各一式拾二份)须打印填表;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研究大纲》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
4.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申报期限内报送申请材料,同时通过 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邮件主题标注“教育政策专向项”字样)
五、评标程序
1.标书评审: 2017年4月下旬,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研究大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项目组。
2.评审结果发布:招标单位将于 2017年4月下旬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和“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公布中标结果。
六、项目进度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到《立项通知书》起 15日内,须填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教育政策专项)》,并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
2.研究中期,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3.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须于 2017年11月底向招标单位提交研究报告,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须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4.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或个人作 2至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 5-10万元。
八、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伟、黄敏杰
联系电话:67105452、67104291
电子邮箱:kycsbs@163.com
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3室、徐汇校区12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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