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即日起正式发布。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着力用当代马克思主义凝聚思想共识,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课题类别
《课题指南》指导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2020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设两类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
三、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
各类课题的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参见《课题指南》。
四、申报流程
1.系统注册和实名认证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填报方式, 7月20日前,首次申报者须在上海社科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已注册用户直接登陆系统即可)。
2. 申请人填报申请材料。
即日起至7月28日,申请人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数据。
本年度报送的申请材料应当聘请本领域的专家进行了申报辅导,申请人可以自己聘请专家,也可请科研处协助聘请专家,专家费用由科研处统一支付,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需附专家指导记录,以便支付专家费用。
3.材料报送
本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由科研处代为打印,申请人将系统生成的课题申请书下载后,在文件中相应位置插入电子签名,并在“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粘贴以下意见:“经审核,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将申请书word和pdf版本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打印。(申请人也可自行打印,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8月1日前一式八份寄送至科研处)。
五、注意事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获得结项批复的(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5.未按照《申请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
6.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
7.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数据,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六、申报时间安排
1.实名认证
申请人务必于7月20日前提交实名认证信息
2.校内截止时间
校内申报自即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
七、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伟(13564491552,微信号343985937)、黄敏杰(13816609797)
电子邮箱:kycsbs@163.com
联系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3室(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603室,王小伟收,13564491552)
附件: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
2. 上海社科申请书(2008版)(供参考)
3. 上海商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一对一”辅导记录表
科研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