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特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期申请工作安排
1.截止时间:我校申报截止时间:4月10日。
各项目申请人请于4月10日提交正式申请书,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
2020年4月10日起学校进行形式审查,科研处将对所有电子版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将有问题的退回、修改,最后统一报送基金委。
2.所有项目均无纸化:无纸化材料提交要求和形式筛查注意事项详见科研处2019年12月31申报通知文件。
二、2019年结题项目时间安排
1.暂时不提供纸质结题材料。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根据疫情另行通知。
2.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如果不能提交结题材料,请各单位汇总后报给科研处。
三、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截止时间没有延期,仍以基金委发布的指南截止时间为准。
四、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20日前提交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请各学院如实做好此类人员的统计工作,以便学校上报基金委备案。
五、其他有关问题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关注科研处通知。
为减少人员接触,有效防控疫情,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通知本单位科研人员,如有对2020年度申请和结题的咨询问题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咨询学校科研处。
科研处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