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妇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10-30
 
  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的原则,着力提高全市妇女儿童理论研究水平,有效发挥理论调研对实践工作的指导作用,现将做好2017年上海妇女儿童理论课题研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课题指南  

  2017年上海妇女儿童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招标课题”为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合公开招标的课题,经评审立项后给予每项5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项目指南  

招标课题名称:  

  1.完善上海公共托育服务体系的研究  

  2.推动上海托育服务业发展的法规政策研究  

  3.婚姻家庭矛盾调处中的法律难点问题研究  

  4.上海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现状及发展研究  

  5.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思路研究  

  6.群团改革背景下基层妇联作用发挥的现状与思考  

  7.上海创业女性现状与需求调研  

  8.终身教育框架下女性教育的现状与发展研究  

  9.新形势下完善家庭公共政策的思考  

  10.家庭视角下的统计制度研究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上海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组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五、申报程序程序  

1.<!--[endif]-->《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等申报材料,可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上海市妇联网站(www.shwomen.org)或由本通知附件查阅和下载。  

  2.申报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  

   申请人须打印《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分开装订;申请人须在3月22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2017年3月下旬,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评审,每个课题选出入围课题组。  

  4.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入围课题组进行面谈和比选,评出最终中标课题组。  

5.招标单位将于2017年4月上旬在上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gov.cn)、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上海市妇联网站(www.shwomen.org)公布中标结果。  

6.课题进度要求  

  12017年6月底,课题组提交中期研究成果,招标单位组织进行中期检查。  

  22017年9月底,课题组提交课题研究报告,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  

  3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课题组作2-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六、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5万元。  

七、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伟、黄敏杰  

联系电话:67105452、67104291  

电子邮箱:kycsbs@163.com  

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3室、徐汇校区12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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