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04
 

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1.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

2.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 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立项, 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

5.其他类别课题申报要求、课题完成时限及资助额度请查阅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申报办法)。

二、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全规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纸质材料交科研处,如需要科研处代为打印,请填妥打印委托书(见附件2),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kycsbs@163.com

2.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25日。

附件:申报材料
附件2:打印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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