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5-08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领域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社会精细化治理
   方向1.城市运行综合风险评估与防范
   方向2.高效智能建造和运维
   方向3.轨道交通精细化管理
   方向4.危险化学品智能监控与风险识别
   方向5.城市典型区域有机更新
   方向6.交通输运体系
  
专题二:生态环境
  方向1.“四化”引领超大城市生态服务功能提升
    方向2.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方向3.城市水环境治理与提升
  方向4.生活垃圾安全高效处理处置
     方向5.大气环境治理
方向6.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专题三:能源科技
方向1.能源互联网技术及应用
      方向2.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方向3.新能源与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方向4.能源终端高效利用
      方向5.公交客车动力电池监控关键技术研究
 
  专题四:海洋科技
方向1.海洋高端装备研发与转化
      方向2.海洋资源开发关键技术研究
专题五:绿色技术银行
方向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技术相关法律政策和技术标准的比较研究
     方向2.基于绿色技术应用的评价体系建设及实证研究
方向3.高新区零排放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1.地表水环境治理技术研究及应用
     2.大气环境立体观测及治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3.工业废水绿色减排全过程控制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4.工业废水末端治理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5.互联网数据中心节能技术研究与应用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指南中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3.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及以上尚未验收的,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6.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三、申报方式
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程序: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www.sh.gov.cn);
  (2)一网通办—财政科技—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 5月16日至5月31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评审方式
上海市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五、立项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伟、黄敏杰
联系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3室  
联系电话:67105452
科研处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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