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9-09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上商校内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为提高我校整体科研水平,充分发挥教师科研能力,建立我校科研梯队,结合我校学科建设目标,做好各类国家级、省(市)部级项目培育工作,2018年度上海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校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体现“以商立校”的办学理念,激发广大教职工科研工作积极性,发挥教师科学研究能力,重点培育优秀中青年教师科研上水平、出成果,打造高水平战略研究团队,提升我校整体科研实力。
二、项目类别
校内科研项目主要包括三类,分别是启明星项目、上商学者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启明星项目1-3万元/项,上商学者项目3-5万元/项,校内科研项目经费属于学校内涵建设费用,资金支出按现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各项支出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要求
校内科研项目研究内容要求:突出商科研究特色,围绕上海“五个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要求,在选题上可以参考2018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见附件)。
1. 启明星项目: 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均可申报“启明星”项目,重点扶持新引进博士。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项目中期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包括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报告等)。项目成果第一作者署名必须为“上海商学院”。项目结项时,除了提供相应的研究报告外,至少要在学校学报上发表论文1篇,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两年内申请到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1项;省部级或上海市委办局公开招标项目1项;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在国内权威期刊、SCI、SSCI、EI等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专报获得部级以上领导批示1篇;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型专利2项。
2. 上商学者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近五年内以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国家级或省(市)部级科研项目。
(3)项目组应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项目结项时,除了提供相应的研究报告外,至少要在学校学报上发表论文1篇,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两年内申请到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1项;在CSSCI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在国内权威期刊、SCI、SSCI、EI等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学术专著2部;专报获得部级以上领导批示2篇;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型专利3项。
3.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校内科研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 凡有校内科研项目在研者不予申报2018年的校内科研项目,已经成功申报的各类课题不得在2018年校内科研项目中重复申报或申报主要内容雷同。
5. 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科学研究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对本次立项的校内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项材料进行“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 负责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被主管部门撤项或终止的,此次申报不予受理。
7. 本次校内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请项目须紧密围绕“商务”、“商业”等商科领域。
四、组织申报与材料要求
申报者必须填写《上海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章后,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由各部门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邮箱。本次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9月17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敏杰 王小伟
地址: 奉浦校区 综合楼 603室
联系电话:67105452、67104291
电子信箱:kycsbs@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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