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开展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17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面上项目

评审方式:采用通讯评审方式。

支持目标:为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使本市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巩固的基础和足够的技术储备。

执行期限:2020701日到20236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责任人要求: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20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专题、原创探索项目

评审方式: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加速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执行期限:2020701日到20236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项目责任人要求: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1980-01-01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0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面上项目我校择优推荐3项。原创探索项目:我校择优推荐1项,在填写“承担单位意见”时,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并说明单位对该团队的支持情况等,相关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每位项目申报人申报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合计限1项。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在研项目共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为让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专心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对上述人员安排专门时间申报,请申报单位于202047日前,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样稿附后),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pm@caeshc.com.cn。此类申请应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并纳入单位申报限额,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式

校内申报分为校内遴选公示向科委及推荐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 328日前,拟申请人将附件2申请书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邮箱。

2.329日至43,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进行公示。

3.46日前,获得学校推荐的老师进行系统填报。

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4.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伟

联系电话:13564491552

电子邮箱:kycsbs@163.coms

附件:

1.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

2.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行性方案

科研处

2020317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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