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一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3-14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本市将开展上海市第十一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2014—2015)、上海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4—2015)评奖工作。根据市评奖办公室的要求,具体工作安排转发如下:

一、 评奖的申报

请从上海市社联网站(http://pj.sssa.org.cn)或上海市委宣传部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进入,实行网上在线申报。请先仔细阅读申报的有关文件,如评奖工作的通知评奖活动实施办法评奖条例等文件。

二、 评奖的时间安排

评奖系统自315日开启至415日,届时将停止所有信息的登录和修改。请务必于415日前将所有信息进行登录并及时打印申报表和活页评审表。

三、 评奖需交材料

需交申报材料如下:

申报表,一式五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申报成果,一式四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活页评审表,一式16份。

申报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报送的成果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以上材料请务必于417日前,报送科研处。凡未在网上在线登录者一律不接受书面材料;在网上登录的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否则将会影响评审结果。已登录而未及时提交书面材料者,取消申报资格。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伟、黄敏杰

联系电话:6710545267104291

电子邮箱:kycsbs@163.com

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3

科研处

2016314

附件:

附件1 上海市第十一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附件2 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2014-2015 )评奖活动实施办法

附件3 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

附件4上海市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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