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民政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3-3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为了积极推进上海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民政工作在上海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迫切需要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重大问题的超前研究。据此,为广泛调动社会研究力量,凝聚社会各界智慧, 2016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民政专项课题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具体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招标课题目录

1.基于中国政治制度下社会组织发展理论研究;

2.养老服务中家庭责任的法律界定及实现路径;

3.《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解读及相关重点问题研究

4.上海常住人口老龄化分析预测;

5.民政地方标准化发展战略研究;

6.上海历史地名保护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要求

1.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配套支持。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4.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上海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四、投标程序

1. 申报期限:即日起至414日。

2. 申报材料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民政专项课题指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课题研究大纲)等申报材料可由本通知附件或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上海民政网站(www.shmzj.gov.cn)查阅和下载。

3. 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有关课题指南和填表说明,《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各一式拾贰份),须打印填表;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

4. 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申报期限内报送申请材料,其中《申请书》须含原件一份,同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

五、评标程序

1. 标书评审:20164月底前,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2. 评审结果发布:招标单位将于20165月上旬前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和上海民政网站(www.shmzj.gov.cn)公布中标结果。

六、课题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到《课题立项通知书》起15日内,须填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民政专项课题)》,并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

2.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3.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于201611月底向招标单位提交研究报告,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须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4.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或个人作2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5万元。

八、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伟、黄敏杰

联系电话:6710545267104291

电子邮箱:kycsbs@163.com

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3

附件:

附件1 2016 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民政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2 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 2014年版)

科研处

20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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