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和《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创新创业,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奠定更好人才基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启动实施2016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6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浦江计划按照A(科研开发类)、B(企业创新创业类)、C(社会科学类)、D(特殊急需类)四种类型项目进行申报和资助。
1.申请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所在单位应在沪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所在单位承诺给予申请者必要的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
至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者不满50周岁,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
回国后未获得过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资助;
未获得过本计划资助,且申请本计划次数总计不超过2次。
2.A类项目
资助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A类(科研开发)项目申请者并须具有博士学位并且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
3.B类项目
主要资助以企业为依托的科技创新创业,包括创新和创业两类,其中创新类针对企业引进的留学人员,创业类针对自主创办科技企业的留学人员;项目申请者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创新类: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国(境)外知名企业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4年(含)以上。
创业类: 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申请者为所创办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或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持有个人股权不低于30%;所创企业已获得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4.C类项目资助在人文社科领域进行创新创业的留学人员;C类(社会科学)项目申请者应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博士学位;
具有硕士学位,并被聘任为本市高校或科研院所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硕士学位,并在本市新闻媒体单位担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副编审(含)以上等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硕士学位,并在本市金融单位工作担任部门经理(含)以上职务;
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并在本市文化艺术院团担任二级导演、二级演员、二级演奏员、二级指挥、二级美术师、二级舞蹈设计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且被聘任为本市高等院校音乐曲艺类讲师(或助理研究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创办文化产业类经济实体的,参照B类企业创业类申请条件。
5.D类项目资助其他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申请者应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且申请项目符合年度申请指南公布的重点领域;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来沪自主创业或上海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经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并通过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
(二)申请者须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或创业,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三)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时间以及回国工作时间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四)申请团队资助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且须作为研究团队被在沪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五)已具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证书》,并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需在受理期间重新办理新证。
二、资助年限、强度及重点
(一)浦江计划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
(二)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三级:团队资助30至50万元;科研开发及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资助20万元;社会科学项目资助10万元。
(三)特殊急需人才年度资助重点:经济金融、文化艺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航空航天、海洋工程、交通运输、环境工程等。
三、申报方式
(一)申请人应持“附件2”规定材料按时至窗口办理浦江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认定时间:2016年1月5日—2月4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D类申请须于2016年1月28日前提交待审定);
认定窗口:上海人才大厦1楼大厅(梅园路77号);
联系电话:32511516、32511577。
(二)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时间:2016年1月5日9:00—2月3日
网上填报步骤: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或咨询市科技信息中心,电话64680066。
(三)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并按规定签字报送至科研处。材料装订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A、B类受理截止时间: 2月3日
C、D类受理截止时间: 2月3日
请各位拟申报的老师于1月22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科研处拟申报的项目种类、项目名称,以便科研处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伟、黄敏杰
联系电话:67105452、67104291
电子邮箱:kycsbs@163.com
附件:
1. 浦江计划工作流程
2. 资格认定所需提供的材料
3.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
4.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