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5-09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2016年度上海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校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体现以商立校的办学理念,激发广大教职工科研工作积极性,发挥教师科学研究能力,重点培育优秀中青年教师科研上水平、出成果,打造高水平战略研究团队,提升我校整体科研实力。

二、项目类别

校内科研项目主要包括三类,分别是启明星项目、上商学者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启明星项目1-3万元/项,上商学者项目3-5万元/项,重点项目5-10万元/项,校内科研项目经费属于学校内涵建设费用,资金支出按现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各项支出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要求

校内科研项目重点资助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所急需的且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研究课题;对上海市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对我校商科特色建设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

1.启明星项目: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均可申报启明星项目,重点扶持新引进博士。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项目中期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包括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报告等)。项目成果第一作者署名必须为上海商学院申请结项时,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两年内申请到委办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SCIEICSSCI等以上源期刊上发表1篇(含1篇)以上学术论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一部学术专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型专利2项。

2.上商学者项目:凡我校在编在岗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均可申报上商学者项目。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项目中期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包括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报告等)。项目成果第一作者署名必须为上海商学院。申请结项时,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两年内申请到省(市)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在CSSCI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SCIEI等以上源期刊上发表1篇(含1篇)以上学术论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一部学术专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型专利2项。

3.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申报者要求为我校在编在岗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需要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望、组织协调能力强,具备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重点项目申请者,必须以解决国家或上海市重大社会经济问题、打造我校高水平战略研究团队为主要目标。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中期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包括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报告等)。项目成果第一作者署名必须为上海商学院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校内科研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年的校内科研项目,已经成功申报的各类课题不得在6.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科学研究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对本次立项的校内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项材料进行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按照有国家及学校关规定进行处理。

7.本次校内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请项目须紧密围绕商务商业等商科领域。

四、组织申报与材料要求

申报者必须填写《上海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章后,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由各部门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邮箱。本次申报截止日期:201652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敏杰 王小伟

地址: 奉浦校区 综合楼 603

联系电话:6710545267104291

电子信箱:kycsbs@163.com

附件:

1. 上海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请书

2. 上海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 2016年度上海商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

科研处

20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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