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转发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 申请人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3. 限项说明:
(1)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探索类除外);
(2) 2015 年度和2016 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17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3)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
4.2016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有3个推荐名额,科研处将组织专家遴选,择优申报。
5. “探索类”项目说明
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原创性科研工作,本年度继续在基金中设立探索类项目,主要资助40周岁(含)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前沿的、学科交叉的创新研究。
项目申报采取专家推荐的方式(推荐表见附件),每个项目至少有2名相关领域资深专家推荐,专家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项目的创新性作出推荐,每位专家本年度仅能推荐1个项目。项目同时需送交承担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该类项目申报数不计入单位推荐名额。
项目遴选采用初审和见面会评审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提前通知进入见面会评审,如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探索类本年度资助方向: ( 1 )量子调控(2 )复杂网络系统与动力学(3 )仿生材料(4 )新原理器件(5 )遗传操作新技术
6.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三、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 年,资助额度为20 万元。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校内申请。申请人将电子版申报材料( 申请书和汇总表)在 10 月14 日前报送科研处邮箱。
3.经校内遴选,获得推荐的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申报材料, 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并于10月21日前报送纸质材料。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须签字。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伟、黄敏杰
联系电话:67105452
电子邮箱:kycsbs@163.com
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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