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在当前劳动力与产业“双转移刚性”的背景下研究我国内生型城镇化的模式。按照研究计划,项目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1)劳动力流动、产业梯度转移的刚性趋势、特点及其相互关系。在中国城镇化的进程中,劳动力转移与产业转移具有直接的相关性。当前,中国城镇化已经步入一个全新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也表现出一些新的特征。摸清中国当前的劳动力流动以及产业转移的刚性程度,是本项目需要回答的首要问题。(2)内生型城镇化模式的形成机理。通过对内生型城镇化模式进行界定,从需求的总动力、供给的总动力、结构转换的动力及发展中的阶段性动力四大层面研究内生型城镇化模式的驱动力。参考以往的研究成果,借助Kancs( 2011)的分析框架,构建“政府-企业-家庭”的分析框架,将劳动力流动内生化,通过微观主体的决策行为分析,研究城镇化进程中劳动力在产业间及区域间的转移,及其对城镇化的反作用。(3)内生型城镇化模式设计及路径,包括内生型城镇化的主体选择、内生型城镇化的具体模式、内生型城镇化的分阶段推进等。(4)推进内生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分析,包括劳动力流动与产业转移的相关政策分析、不同的产业政策实施手段对城镇化的影响分析、产业政策、贸易政策、人力政策与城镇化政策的相互配套和相互衔接的政策体系设计,最终提出适合中国发展阶段的具体的内生型城镇化政策措施。
本年度,项目组重点研究了内容(2)、(3)、(4)。已完成的主要工作有:
一、对产业转移、劳动力流动现状的进一步深入调研和分析
项目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对产业转移、劳动力流动做了进一步分析。项目组的研究一方面利用已有的调查数据,另一方面也在不同区域做了访谈和初步的问卷调研。
(1)劳动力流动调研及分析。
从人口角度讲,城市的形成和拓展,城市的繁荣与衰落都与人口流动密切相关,人口的高度流动性也间接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和产业的区域配置结构。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破除阻碍人口流动的壁垒,促进市民化的发展,特别要求“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中国劳动年龄人口自2012年已连续七年净减少。从城乡结构看,2018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5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也达到43.37%,较2015年提高3.4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16个百分点。从流动人口总量上看,中国流动人口总量在1995-2015年间经历了一个持续快速增长的阶段。中国的流动人口规模在2015年迎来拐点,从此前的持续上升转为缓慢下降。从 2013 年开始,人口流动与集聚出现了明显变化,尽管一些特大城市的人口控制政策趋严,但是人口仍加速向特大型城市聚集,中小城市人口流入速度减弱。《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8》也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流动人口政策调整经历了逐步放开农民进城、要求公平对待流动人口、全面推进市民化三个阶段,流动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理念越发深入人心。报告特别指出,最近几年,我国劳动力,尤其是农民工有从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回流的现象,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近六成的流动人口离开户口登记地不超过三年,仅约两成流动人口迁移超过六年,如果假定流动人口在现住地停留时长代表其迁移意愿,可以看出未来能够转化为城镇常住人口的潜力并不大。流动人口中,2/3是在省内流动,1/3流动到省外,同时省内流动人口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倾向于更长,如省内流动超过六年人口占比达1/4,而省外流动超过六年人口占比约1/5。实际上,按照常住人口衡量城镇化率,而不考虑流动人口的经济联系(收入就业在城市,户籍和消费在农村),则当前的城镇化程度存在高估的可能。
劳动力在城乡间流动就业将是一个长期现象。项目组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初步测算了劳动力流动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同时也以上海为例,测算劳动力流动对上海经济增长、税收的影响。如果户籍制度和与之相关的福利、公共服务能够及时、全面、彻底的改革,推动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将能够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劳动力伴随产业流动的过程也将会再次优化人力资本在区域间的配置。项目组同时也研究了世界其他国家的人口流动与集聚状况。以美国为例,一方面,乡村人口继续向城市流动,城市化率接近85%;另一方面,大都会继续聚集更高比例的人口,其中排名前20的都会区人口不断增加,2017年20大都会区人口为1.2464亿人,占美国总人口(3.2572亿人,UCB统计数据,2017-7-1)的38.3%。日本也表现出了类似的集聚状况。
目前研究的主要考虑是对流动人口的细分,根据教育水平对流动人口进行进一步区分,分析不同技能人群的迁移选择。事实上,在人口流动过程会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流动当中开始出现集聚,开始有一些人口比较长时间地,也比较稳定地居住在一些地方,即人口从流动转为迁徙,那么迁徙的最终目的地在何处?项目团队需要对迁徙人口的情况做进一步分析。从结构上来看,近些年,中国人口流动主要以跨省为主,但比例开始缓慢下降。省内跨市流动的比例缓慢上升,市内跨县流动则变动较小,这说明人口流动的稳定性增强。我们的研究也是支持这一观点的。
(2)产业转移与产业集聚的调查研究
项目组成员主要通过部分地区的典型调查以及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研。通过问卷星、问卷网以及其他渠道进一步追加问卷调查的数量,目前搜集到企业迁移有效问卷达到840份,对于企业迁移区域(含已发生迁移情况和近三年计划迁移情况)、迁移动因进行进一步分析。
在我们调查的840家企业中,劳动密集型、低技术含量制造业企业占比9.05%(76家)、技术含量中等的制造业企业38.93%(327家)、高技术、高投入制造业企业占比为26.67%(224家)、一般性服务业占比为11.9%(100家)、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占比为11.67%(98家)、其他行业企业为1.79%(15家)。我们重点分析了房屋租金、技术引进、人力成本上升、市场需求潜力、技术人才、关键投入品以及迁入地政府的配套支持及优惠政策等对企业搬迁的影响。总计451个企业发生过整体搬迁或者部门、分支机构搬迁,其中来自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企业有267家,占比为31.8%。在企业所有搬迁情形中,占比最高的情形是“企业在北上广深及其它直辖市内搬迁,且从较核心城区向市郊搬迁”,比例为49.45%。这说明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处于一线城市的部分企业已经感受到明显经营压力,但并没有如之前一些理论预期那样,从一线城市迁往内地或西部区域,而是迁往了城市的外围区域。这一发现为我国当前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指明了一条折中的道路。当劳动力与产业呈现“双转移刚性”时,发展都市圈、城市群的外围周边区域将是明智选择。项目组之前的研究也指出,人口流动与产业集聚的互动过程本质上是人口和产业的空间再分配过程,由于人口流动的时滞性、产业转移的区域粘性以及区域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人口迁入与产业集聚往往并不会同步发生。缓解和遏制地区经济差距的关键并不是限制生产要素和非农产业向少数地区集聚,推进非农产业在地区间低水平的均等化分布,而是充分发挥和利用人口流动与产业集聚的互动机制,促进人口与产业的协同集聚,改善人口与产业的空间匹配性,这才是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缩小区际经济差距的基本战略选择。
在搬迁过程中,整体迁移的企业数量占比为41.69%,部分迁移的企业占比为42.57%。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搬迁比例会明显超过民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同时,研究发现,原地址房屋租金上升、新迁入地良好的产业集聚条件、市场发展空间以及地方政府提供的配套支持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是影响企业搬迁的最突出、最主要因素。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调研问卷只能了解企业的个体转移动因,难以对大范围中企业转移的详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项目组一方面利用《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等年鉴数据对近年来中国产业转移的程度及特征进行分析,并尝试构造产业转移指数,以反映产业转移的现状。另一方面,项目组也积极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尝试利用大数据的处理方式分析产业转移。
近些年大批农村迁移劳动力离城返乡,对于农村和农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未外出劳动力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石智雷等(2016)从劳动力城乡双向流动的视角分析了返乡人口对传统农民的改变。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不仅实现了经济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积累,而且扩展了社会资本,回流后还会增加农业生产的投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后回到农村,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所需要的“企业家精神”,并且相比较没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农村劳动力,迁移劳动力回流后可以更好地利用农村已有的资源。特别是,外出务工经历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在农村向非农产业转换,尤其是在农村自主创业,不仅实现了回流劳动力的自我就业,还带回了技术,带动了非农产业的发展并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农村地区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我们的研究也显示,劳动力外出务工后,不仅实现了非农就业能力的增长,即使是返回农村重新从事农业生产,也会提高农业的劳均产出效率。迁移劳动力回流农村后,从事农业生产的投资回报也会高于没有外出经历的劳动者。
二、理论研究
在理论研究上,项目组在梳理项目前期研究的基础上,主要的工作包括:
(1)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导向下上海中心城区功能提升
城市群是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最高空间组织形式。201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以城市群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建立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从城市群的角度,上海需要支撑整个长三角去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市群,需要成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从长期历史上来看,经济增长就是城市化问题。从世界范围看,经济增长是和人口增长、城市化同步进行的,呈现三位一体的态势。未来经济增长一定是以城市为核心的,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大城市经济密度高,经济产出高的区域都聚焦在几个大都市圈。
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权力开始从国家向城市下移,国与国之间的国际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以城市为核心的区域竞争。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城市,要充分发挥其全球城市功能。要提升上海全球城市功能和国际化程度,代表中国更好地参与全球竞争。通过中心城区功能建设,进一步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强化上海的中心辐射作用和带动能力,提升上海的城市能级及在全球经济中的功能引领作用,从而大大提升上海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能力。
项目组的研究指出,上海建设世界级城市中心的要求应该包括:一是中心城区的转型需要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全新产业体系,尤其是提升服务经济能级,在中心城区形成高端现代服务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成为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为辐射圈提供高端的服务支持;二是中心城区转型升级要塑造城市网络节点的核心空间,以优化资源配置、带动和影响整个经济辐射地带,三是中心城区转型需要除经济功能外的文化、社会、生态以及体制等的全方位立体功能升级。
把世界主要国家三大都市圈人口和GDP占比相比较,可以看出,中国主要都市圈人口和经济产出的占比比发达国家低很多。从城市经济密度看,每平方公里的产出,北上广深的经济密度在2-3亿美元/平方公里,远远高于中国其他地区,但是和国际大都市比上升空间还非常大,远低于首尔、新加坡、香港、东京、纽约等国际都市。所以,如何进一步提升城市经济密度,在给定的面积上产生更多的产出就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
(2)城市化与城镇化、乡村振兴之间的关系研究
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在悄悄转变,集中体现在大城市开始取代中小城市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发动机,消费主导城市、服务业主导城市开始反超,并保持较快增长,投资主导城市、工业主导城市的增速已经大幅下滑。项目组的研究指出,城市化是结果而非手段,是基于经济基本面,由个体选择的结果,如果农村部门生产率高,出口增加,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升级,这些都会推动城镇化向更高水平发展。如果以行政力量去强行推动,反倒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以及分配机制的作用,也加大了公共资源和服务的负担,其结果只能是削弱经济体的竞争力。
当前,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城市的进一步集聚还是发展中小城镇,理论界与政府的政策之间是存在分歧的。很多学者根据世界城市发展的规律,认为中国当前大城市仍然有进一步集聚的空间,代表性学者如上海交通大学陆铭教授。但从政策制定的角度看,显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现阶段并没有打算继续推进大城市的集聚。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小城市和城镇的发展成为重点。对于城镇化潜力很薄弱的地区比如中西部农村地区或者贫困山区,鼓励农民外出流向附近的中小城镇应该是政策着力点。而对于具有城镇化潜力的小城镇地区或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则可能需要留住人而不是鼓励他们外出,这正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所在。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上海要从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角度,充分发挥上海中心城市作用,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分工协作,构建上海大都市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同时要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到2035年,上海市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左右。我们的研究认为,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与政府政策之间的分歧,只是说明了中国当前城镇化过程需要分阶段推进。分阶段、渐进式城镇化过程的一个重要考量就是城市化和乡村振兴程度之间的距离。如何做好这两者之间的平衡,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要特别强调的是,乡村振兴战略与推进城镇化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推行乡村振兴战略不是说否定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的推进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总体上来讲,中国正处在一个人口向城市集中的阶段,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但也应该看到,农村人口持续大规模外流趋势正在放缓。乡村振兴与否,关键看人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防止农村人口过度流失。因此,要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一起抓,使外出流动人口边际收益与留乡人口边际收益逐渐趋同,让进城的进得放心,留乡的留得安心。在城市化过程中,要避免拉美城市化产生的“拉美陷阱”。
需要指出的是,在内生型城镇化的过程中,有一些问题是阶段性的,看似与大的发展趋势相违背,但实际上有偶然性,如某些区域的逆城市化现象。长期来看,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并不会改变。
(3)城乡融合发展模式研究
当前经济发展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融合不是指复制同样的工业化发展模式,城乡的一体化发展不能脱离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谈均衡问题。城市化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提升城市人口比重的问题,它还涉及到城市在不同地区间的分布,而这是形成合理的城市体系的问题。城市体系的合理化必须以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为前提,以企业自主选址和劳动者自由迁徙 为条件,以集聚效应和拥挤效应之间的权衡为机制,具有不同的地理、自然、历史等条件的城市都达到最大化劳动生产率的最优规模,从而形成不同规模、不同功能的城市相互分工、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城市体系。
当前,以大城市、城市群发展为代表的城市化,已取代工业化,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但可持续的、内生型城镇化模式尚未建立起来。内生型城镇化模式要涵括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城、镇、乡村三者功能的合理分工,不断调整城市发展格局与形态。项目组在之前的研究工作中,通过对城镇化发展模式全面梳理,分析了我国内生型城镇化道路及其要素,并探讨了政府与市场间作用发挥的逻辑关系。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的问题上,农村除了要进一步发展资源型产品开发、农业初级产品加工和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外,也需要培育新型产业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培育新业态新动能。项目组研究了共享农场、农业生产租赁、农业众筹等新兴业态的经营模式。通过宜信租赁的案例研究,分析其全产业链赋能规模生产的模式。同时,针对基于农村电子商务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探讨新型农业产业模式。
城市化必须建立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农业基础是决定城市化模式和道路的关键因素之一。发达国家的城市化大都建立在农业进步的基础之上,农业发展与城市化之间形成了互利的良性循环。而拉美落后的农业及错误的农业现代化模式导致大批农民被过早挤出农村而无序地流入城市。在城市尚不能提供足够就业机会的情况下,大量农业人口就被过早地挤出农业,导致城市人口爆炸、城市贫困加剧、城市保障不力、国内购买力难以提升。中国的城市化道路要避免在农业相对停滞的基础上加速城市化进程,以避免农村在发展中日益贫困,并最终导致城市的贫困和危机。
这意味着,以集聚为目标的城市化应该同乡村振兴的速度匹配起来,但显然,目前城市化集聚的速度远远超过了乡村振兴的速度,尽管目前这二者的差距在缩短。中国要完成经济转型、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突出矛盾,必须要建立城市集聚与乡村振兴一体化的理论体系,如此才能建立良性、内生型可持续的城镇化模式。城乡协调发展,是城市化的应有之义。城市处于网络的中心,乡村处于网络的外围。城乡融合,促进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有序流动,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分工网络,是城市化进一步发展的必然方向。
(4)中国特色家庭承包土地流转:“村-委”互动、产权解构与市场发展。
家庭承包土地产权的渐进改革始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村民与村委会(简称“村-委”)之间的互动探索,然后经过政策试点,最终得到法律确认。在“村-委”互动过程中,村委会的积极引导作用既是对家庭承包土地流转市场失灵的补救,又受制于该市场的发展程度;作为承包土地流转市场发展的产权基础,“三权分置”既是“村-委”互动在地权结构演变上的逻辑反映,又反过来揭示了新时期中国特色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实现形式。然而,由于一系列除产权安排以外的其它制度因素妨碍承包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仅有产权构建是远远不够的。研究发现,在“三权分置”后,促进承包土地流转市场的深入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与市场供求主体密切相关的匹配制度,其间需要村委会持续发挥它理当承担的市场促进作用。
在劳动力大规模流动、集聚之际,城乡间的土地配置却依然在很大程度上被行政权力垄断,土地资源空间配置错位。项目组也在分析探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在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中的积极作用,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新的路径和制度保障。
当城市化把大批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也需要同样推进其他经济资源加快在城乡间流动与集聚。由此,要求重新界定城乡一切经济资源的财产权利,特别是确立普遍的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房转让权,形成新的市场秩序。目前阻碍要素流动的并不是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缺失,真正缺乏的是产权的界定和配置,一旦产权权属界定清晰,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的路径将更加多样化和更加有效率。
(5)内生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制度及政策措施
内生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需要并行推进。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间题在乡村最为突出,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经过多年的努力,尽管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发展框架已建立,但是城乡发展的融合水平不高、城乡二元分割的结构仍然存在。只有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共同发展,才能承担起新形势下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功能,推动城市和乡村健康发展。
就制度分析而言,项目组从利益相关者的交易结构角度,利用商业模式思维方式,构建新型产业融合机制,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尝试构建引导城市产业、消费、要素向农村流动的政策体系,推进社会资本向农业投入,推动城乡互动、产业融合,探索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新思路。在乡村振兴问题上,要强调差异化发展,不能一刀切。从政策制定的角度看,项目组研究指出,一方面大城市要打破行政壁垒,按照区域一体化和发展城市群的思路,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向都市圈周边中小城市(镇)延伸,形成以大带小、以点带面格局,另一方面中小城市(镇)要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与大城市实现对接,在区域空间上与大城市形成梯级功能结构,为人口迁徙和产业转移承接创造条件。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化基本都由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配合,这其中始终未摆脱政治力的控制。未来,在城镇化的道路上,顺其自然地遵循城市自我更新发展的规律、增强城市的包容性和温度,以获得最广泛的社会共识,还是积极主动地、用很高的执行力去推进城镇按照理想化的面貌发展?这两个因素如何平衡,是一个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在一些国外学者看来,中国的城市化与西方国家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有很大不同,因此很难将中国纳入现有的城市理论框架。城市研究学者必须避免照搬西方城市理论与模型去解释中国城市化问题,而是对这些理论和模型进行批判性反思,从而更好地理解中国的城市经验。下一步的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城镇化过程中国际经验的研究,既注重中国特色,又尊重城镇化的经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