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和培养后备干部,是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中层后备干部队伍,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制度,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拓宽选拔视野,广辟培养途径,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干部。要加大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干部的培养力度,要注重从专职学生辅导员队伍中培养干部,要注重在教学科研队伍中培养干部。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学校中层领导班子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以及加快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民主推荐、单位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以民主推荐为主的原则;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八)动态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
三、中层后备干部选拔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较强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全局观念。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真抓实干,敢于负责,具有较好的基本素质和有发展潜力。
4.有群众观念和群众威信,在各自的岗位上表现突出。
5.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
6. 基本具备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胜任领导岗位工作。
(二)应具备的资格
1.中层正职后备干部应是中层副职干部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
2.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应是正科级干部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一般应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新列入的后备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男45周岁,女40周岁。
5.身体健康,能担负相应工作任务。
6.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可以不受职务、职称和任职的限制。
四、中层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
(一)中层后备干部的数量
中层后备干部的数量,按照各二级学院(系、部)、党政管理部门和教学辅助部门中层现职数1:1确定。
(二)中层后备干部的结构
1.要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60%。
2.要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一般以30周岁至40周岁干部为主体。
3.要形成合理的性别结构和政治面貌结构,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应占一定比例。
4.中层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要有梯次,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选,一般不少于同级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
5.教学单位中层后备干部学科专业结构应与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相适应。教学单位行政正、副职后备干部必须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一)推荐和选拔工作的组织
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干部人事处和党委组织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系、部)党总支,各职能部门党支部在机关党总支的统一协调下,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具体负责开展相应工作。
选拔中层后备干部工作每两年集中进行一次,遇有后备干部提拔或工作调动,可随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二)推荐和选拔的程序
1.民主推荐。学校可以直接在全校范围或部分教职员工范围内组织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可采取会议推荐和会议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级学院(系、部)中层副职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工作也可委托各二级学院(系、部)党总支负责开展。职能部门中层副职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工作,可在职能部门现职中层干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部分教师的范围内开展。
中层正职后备干部的推荐,可通过访谈各部门班子成员和部分群众的方式进行。
2.单位推荐。二级学院(系、部)党总支、各职能部门党支部,可向学校推荐后备干部人选。
3.确定考察对象。干部人事处会同党委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民主推荐或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分类选拔,确定初步考察对象,报校党委审议,确定正式考察对象。
4.考察。干部人事处会同党委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考察。
5.党委研究确定后备干部名单。在考察基础上,党委研究审批。
6.由干部人事处负责向后备干部人选所在单位或部门进行反馈。
六、中层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
(一)中层后备干部人选确定后,由干部人事处会同组织部门确定培养方向,制订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中层后备干部所在单位或部门要积极配合培养措施的落实。
(二)根据不同类别中层后备干部的特点和干部本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理论培训、社会实践、岗位轮换、挂职锻炼和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培养。
(三)实行中层后备干部谈话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后备干部的专项考核和考察工作。
(四)加强中层后备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五)对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实行滚动管理,在考核与考察的基础上适时对后备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充实,对不再符合条件的调出后备干部队伍。
七、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要认真对待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配合学校党委做好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工作。
(二)在中层后备干部推荐和选拔过程中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三)干部人事处、组织部门要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精心组织好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工作。纪检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干部人事处每年检查总结一次中层后备干部工作,并向校党委汇报。
八、其他
(一)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本实施意见由学校干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海商学院
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