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每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折合成100分,总分700分。 2.学校加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学校按照加试科目满分的40%划定单科最低分数线。 3.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4.录取规则: 对达到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公布计划数减去免笔试面试录取人数的差额数、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处理原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文化基础模块成绩、职业与心智模块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模块成绩,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 征求志愿录取时,仍须符合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要求,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处理原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文化基础模块成绩、职业与心智模块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模块成绩。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 2.学校加试“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学校按照加试科目满分的40%划定单科最低分数线。 3.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4.录取原则: 对达到素质技能测试单科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公布计划数减去免笔试面试录取人数的差额数、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处理原则:依次比较考生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等级性考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信息科技模块成绩、团队管理模块考试成绩,同时参考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 征求志愿录取时,仍须符合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要求,依次比较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等级性考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信息科技模块成绩、团队管理模块考试成绩。 (三)免笔试面试(专项测试)的录取办法 符合本章程第十一条第(二)项免笔试面试(专项测试)报名资格、经我校面试(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在网上填报我校。面试(专项测试)合格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即可录取,面试不合格者仍可参加笔试。免笔试面试(专项测试)录取比例额最高不超过各类招生计划总数的50%。 (四)对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 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五)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保送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执行。申请对象为符合第八条报考条件并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