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校工作的总要求是:2015年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和“十三五”规划开局的交替之年。学校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以学科专业建设为引领,着力使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升领导班子抓大事、谋长远、聚人心的能力与魄力,增强领导班子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工作作风与政治品格,为学校综合改革和新一轮规划制定提供强大的思想引领。(牵头部门:党办;参与部门:组织部、宣传部)
2. 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对《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学习、领会和贯彻。完善党委和行政决策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运行流程,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建立健全有关规定和制度体系,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精神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党办、校办)。进一步加强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二级学院的规范化管理,将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抓好二级单位党组织作用发挥,强化政治功能、注重政治引领。进一步完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组织部;参与部门:各党总支)。
二、围绕本市教育综合改革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3. 编制综合改革方案。在全面分析学校发展现状基础上,以构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为基础,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为重点,编制综合改革方案,推进学校新一轮改革。(牵头部门:党办、校办;参与部门: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4. 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分析国内外高等商科教育现状与发展趋势,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发展战略需求,研究制约学校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科学有效编制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参与部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学生处、国际交流处)
5. 制定《上海商学院章程》。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按照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制定适合学校发展的《上海商学院章程》,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参与部门:高教研究所)
6.全面推进内涵建设。加强全校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内涵建设。切实做好迎接内涵建设“十大工程”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年检和内涵建设专项验收工作。(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参与部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学生处、国际交流处、财务处、审计处、实验实训中心)
三、围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开展转型发展工作
7. 开展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和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为契机,分阶段、分层次、有组织地开展以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和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为主题的教育思想大讨论,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经验,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实际,深入把握新建本科院校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律,深化对应用型本科教育内涵的认识,实现办学定位与办学实践的高度契合。(牵头部门:宣传部;参与部门:教务处、工会、高等教育研究所)
8. 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根据学校办学历史、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办学资源,优化现有学科专业结构,按照“以商立校”的办学理念,重构学科专业布局,构建与之相适用的组织管理体系。鼓励和支持学科专业在商贸流通领域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积极探索并开辟新方向,积极培育特色学科专业。(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参与部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9. 进一步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应用型商科人才培养工程。充分利用商贸职教集团平台,深化产学合作模式,鼓励各二级学院与专业对应的业界建立深度融合的合作关系,创新合作模式,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应用型高校开展继续教育新模式;健全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专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牵头部门:教务处;参与部门: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10. 加快建设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形成质量标准、质量管理、条件保障、质量信息收集、自我评估制度、信息反馈和改进的一个完整的闭环系统。进一步完善校、院、系(教研室)三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牵头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参与部门:教务处、高等技术学院)
11. 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加强国际合作,扩大师生交流交换比例。积极申报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项目。(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处;参与部门: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
12.积极构建“中职—高职—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系统化培养体系。继续探索中高职贯通和中本贯通培养模式(牵头部门:教务处(招办);参与部门:高等技术学院、财经学院、旅游与食品学院)。积极推进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教育(牵头部门:研究生办(筹);参与部门: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
13.继续做好招生改革工作。积极开展春季招生改革试点,探索“春招秋入”学生学业衔接相关工作。(牵头部门:教务处(招办);参与部门:旅游与食品学院、管理学院、学生处、团委、职业生涯发展教研室)制定新一轮高考改革招生方案,做好新一轮高考招生改革工作。(牵头部门:教务处(招办);参与部门:各二级学院)
四、强化商科学科建设力度,提升服务经济社会水平
14.开展“高原”学科建设工程。按照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年)精神要求,积极申报“高原”学科。统筹完善校内外资源优势,确保高原学科的“高原”优势得到体现,成为带动和影响其他学科发展的“风向标”。(牵头部门:科研处(学科办);参与部门:发展规划处、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
15.推进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继续推进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建设,完成建设上海商贸服务业知识服务中心任务,在此基础上,筹建商务智库。(牵头部门:科研处;参与部门: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
16.开展科研水平提升工程。聚焦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导向,通过建立机制、构建平台、组建团队等启动新一轮校内重大专项建设。修改完善科研奖奖励办法,开展学校首届青年科研奖评选工作。全力做好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牵头部门:科研处)
五、创新引进与培养机制,提高人才保障水平
17.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出台特殊人才相关政策,加大面向海内外引进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幅度与力度。强化学科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强化师资培养力度,积极申报上海市“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项目和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项目,加强制度建设和团队建设,健全不同层次人才遴选办法和管理考核制度。打造“双师型”应用型教育教师队伍。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修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标准。(牵头部门:人事处;参与部门:教务处、高等技术学院)
18. 强化管理队伍建设。按照高校内部机构设置一般规律,结合我校实际,调整内部机构,完善内部设置,配备适当管理人员。加强管理队伍培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牵头部门:人事处)
19.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按照干部选任标准,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和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力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以“三严三实”等为主题的干部教育活动。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牵头部门:组织部;参与部门:党委办公室、纪委、各党总支)
六、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切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20.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59号)要求,以深化“六进”(进教材、进课堂、进课外、进网络、进教师队伍建设、进评价体系)为抓手,加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宣传部;参与部门:学工部、团委)。充分利用课堂育人、实践育人、网络育人三种途径,着力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重视课堂、讲座、论坛、出版、社团等阵地,抓好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牵头部门:宣传部;参与部门:学工部、团委、教务处、科研处、信息办)。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打造一批校园文化精品项目,形成良好的带动示范作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牵头部门:学工部;参与部门:宣传部、团委、教务处)
21. 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四有”标准,着力抓好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牵头部门:宣传部;参与部门:人事处、教务处)。
22. 夯实学生自主管理工程。出台《上海商学院第二课堂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牵头部门:人事处;参与部门:学工部、教务处)。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团学干部、管理人员、硕博士讲师团4支队伍的作用,强化学生自主管理指导队伍建设。借鉴吸收海外高校学生自主管理的有效做法与经验,搭建学生自主管理服务平台。强化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培养具备“勇者无惧、智者无虑、行者无疆、仁者无敌”行为特质的优秀学生。(牵头部门:学工部、团委)
23.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牵头部门:学工部,参与部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
24. 开展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完善专兼职相结合的心理健康辅导队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危机预防和干预能力(牵头部门:学工部、团委)。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试点体育特长生培养计划,丰富体育俱乐部内涵,打造大学生竞技运动项目品牌,积极开展上海市阳光体育运动。推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标准化建设。(牵头部门:体育部;参与部门:学工部、团委)
25. 实施学风建设提升工程。完善学校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大学生学习规律、学风建设专项调研与研究,完成《上海商学院学风建设调研报告》,切实改进学风。(牵头部门:学工部)
26. 继续做好大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工作。积极做好“全国就业工作50强”申报工作(牵头部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筹建上海职业发展教育研究院(牵头部门:职业发展教育教研室;参与部门:学生处、人事处)。建立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组织体系(牵头部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参与部门:教务处)。
27. 开展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筹建上海商业文化博物馆(牵头部门:教务处;参与部门:宣传部、人事处、艺术设计学院、后勤保障处、实验实训中心)。继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牵头部门:语委办;参与部门:宣传部、工会、团委、实验实训中心、信息与网络中心、各二级学院、高等技术学院)。积极参与上海市第十二届教育博览会(牵头部门:宣传部;参与部门:校办、教务处、085办公室、学生处、信息办、实验实训中心)。
七、探索后勤保障新模式,提升保障服务水平
28.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通过评价机制改革,引导职能部门进一步提高尽职和服务水平(牵头部门:人事处)。积极推进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图书(数据)管理、档案管理等数字化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师生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信息办;参与部门:财务处、资产处、图书馆、档案室)。继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牵头部门:信息办;参与部门:实验实训中心)。
29. 关爱教职工身心健康。创造条件,积极增设教学区域教师休息室。完成奉浦校区教职工就餐环境改造,建立健全服务意见反馈机制(牵头部门:后保处)。继续做好教职工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工作,开展教职工心理疏导工作(牵头部门:工会)。关心退休教职工(牵头部门:退管会)。
30. 开展校园安全工程建设。出台实施与市教委有关本市高校消防安全、校内交通安全、校园安保工作等管理规范相配套的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参与上海高校安全保卫信息报送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建设。开展学生食堂运行监测。加大校园安全检查力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推进公共安全教育。继续做好征兵工作。(牵头部门:保卫处(武装部);参与部门:后保处)
八、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31.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加强职能(教辅)部门党支部与二级学院党支部的联系交流。牢固树立党建成绩是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继续推进党员“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严格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做好党建带群建、统战和老干部工作。(牵头部门:组织部;参与部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团委)
3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教党〔2014〕38号)和上海市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深化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牵头部门:党办;参与部门:组织部)狠抓党的作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明党的纪律,维护政令畅通,坚决纠正“四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查信办案工作机制,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加强审计监督,规范招生和采购行为,强化科研经费、学校资产、基建项目监管。(牵头部门:纪委;参与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审计处、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资产处、后勤保障处等相关部门)
九、其他工作
33. 积极开展编制申请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
34. 加快新校园推进步伐。积极主动对接上海高校布局规划,加强调研与论证,适时开展新校区建设规划。(牵头部门:后保处(基建处);参与部门:发展规划处)
上 海 商 学 院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