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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2023-11-02
 

为适应学校学分制管理需要,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发改委和上海市财政局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学分制具体实施情况,特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一、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学生。

二、收费标准

1.全日制本科学生

本科学生基本学制为四年。

2022年(含)前,学校招录全日制本科专业(专升本及中外合作专业除外),按原本科收费标准收费。非艺术类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2023年起,学校招录全日制本科专业(专升本及中外合作专业除外),文科类(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费标准为6500元/生·年;理工体类(工学、农学)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标准为13000元/生·年。

根据我校本科(专升本除外)人才培养方案毕业总学分要求,具体收费计算方法如下:

本科各专业每单位学分收费标准=学年学费×4(年)/总学分。

2.全日制专升本学生

专升本学生基本学制为两年。

2024年(含)前,学校招录全日制专升本学生按原收费标准收费。

2025年起,学校招录全日制专升本学生按新收费标准收费。文科类(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费标准为6500元/生·年;理工体类(工学、农学)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标准为13000元/生·年。

根据学校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总学分要求,具体收费计算方法如下:

全日制专升本专业每单位学分收费标准=学年学费×2(年)/总学分。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

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商学院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的批复》(沪发改价调〔2021〕25号),上海商学院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0元/生·年。结合我校中外办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收费计算方法如下: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单位学分收费标准=学年学费×4(年)/总学分。

三、重新学习收费

全日制本科生、专升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必须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不收费。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可选择重新学习。重新学习的课程每学分学费收费标准参照各专业学分收费标准执行。

艺术类专业课程重新学习,按艺术类每学分学费标准执行,非艺术类课程重新学习按文科类收费标准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重新学习收费标准参照艺术类专业执行。

四、修读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外课程以及学籍异动的收费

学生修读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以外的课程,需按实际修读学分另行缴费。

学籍异动的学生,按照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

五、收费方法

按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收费。

学生选课总学分超出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需按本专业学分收费标准,补缴多选的学分学费,并在毕业(结业)离校前结清。

六、其他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财务处、教务处负责解释。原《上海商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沪商院教〔2021〕177号)同时废止。

上海商学院校长办公室2023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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