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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2-10-2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充分 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 态度、工作实绩以及廉洁从政状况,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 与监督、激励与约束, 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 根据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客观全面、简便有效;

(六)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二、考核范围

全校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其中:

(一) 成立不满半年或班子人数 1 人的领导班子无需考 核。

(二)任职未超过半年的中层干部按原岗位职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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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学校委派到外单位工作(含挂职、援疆援藏、交 流、借调等)超过半年的中层干部,进行书面考核。

(四) 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中层领导干部, 参加年 度考核, 不确定等次。

(五)有兼任职务的中层干部,参加两个学院(部门) 的年度考核。

(六) 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受党纪 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

三、考核内容

(一)中层领导班子

中层领导班子指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职能部门领导班 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建设、 领导能力、工作实绩、 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五个方面。

考核分值比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占 60 分, 本单位教 职工民主测评占 40 分。

(二)中层干部

中层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 面。

对正职的考核侧重决策能力、驾驭能力、统筹协调、抓 班子带队伍情况等;对副职的考核侧重协调配合、组织实施 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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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值比重:日常考核占 10 分, 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占 50 分,个人民主测评占 40 分。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总结自评

1.领导班子撰写年度总结报告。班子成员对照考核内 容,集体讨论、总结二级单位年度工作进展情况、重点突破 性工作和创新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年工作计划等, 形成班子考核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并填写中层领导班子年度 考核登记表。

2. 中层干部撰写个人年度履职总结。干部对照考核内容 和岗位职责, 对个人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廉政等方面 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重点突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 务的情况,并分析个人在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存在的不 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形成干部个人年度履职总结,填写中 层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公开述职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 各二级单位召开本单位全体教职 工会议或教职工代表会议,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在会上作公 开述职。党政正职代表领导班子作述职报告, 并作个人述职

报告。

1.二级学院中层干部在本学院内进行述职,学院全体教 职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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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在本部门内进行述职,本部门全体 人员参加。

(三)民主测评

述职结束后, 组织部牵头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民 主测评工作。

(四)日常考核

组织部在中层干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通过日常了解、 谈心谈话、调研走访、纪实分析、综合研判等方式开展, 根 据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社会兼职、岗位 交接、离沪外出及出国境等工作的规范情况, 形成中层干部

日常考核结果分析研判台账, 确定日常考核结果等次, 为年

度考核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五) 反向测评

实行干部考核负面清单,组织部就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征 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主要测评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是否存 在违规违纪或信访举报查实、贯彻落实上级或学校决策部署 不力、落实“三大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 不力、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 任事故、工作作风存在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等情况。

组织部汇总以上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数 据,综合研判分析,提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 结果提交校常委会讨论决定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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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结果评定

(一)考核等次

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 差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为当年度参加考核领 导班子数的 15%左右。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 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为当年度参加考核 干部数的 15%左右。根据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开展落实二级党 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二级党 组织书记在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为“好“的, 年度 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等次要求

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职责范围内发生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 和安全稳定责任事故;

2.在干部学习中, 不参加学习或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学 习要求的;

3.对巡视、巡查、审计整改工作完成不力的; 4.被诫勉谈话的; 5.未能有效完成职责范围内绩效目标的; 6. 民主测评总分排在同类别后三分之一的。

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应确定为“不称职”等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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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在工作中因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 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由组织部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反馈。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层干部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教育培训、 奖惩激励等的重要依据。后续组织部将依据考核结果加强领 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教育培养, 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干部专业 化履职能力。

七、纪律与监督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要营造风清气 正的考核氛围。严肃考核纪律,保证考核工作规范、严肃、 客观、公正, 不得拉票、串票, 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按 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 年 11 月印发的《上 海商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沪商院 委[2020]68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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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1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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