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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定编、定岗、定责”方案实施细则(试行)
2021-10-11
 

上海商学院定编、定岗、定责方案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定编、定岗、定责三定工作,结合发展需要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程,现在

《上海商学院定编、定岗、定责方案实施意见》(沪商 院人〔202085 号)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保障

学校三定工作在定编、定岗、定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实施原则

(一)人员配置科学、合理

结合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职能部门部分职责重心下移,人员配置结构优化、动态调整;同时进一步加强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人员配备,切实推动二级管理。

(二)工作调整平稳、有序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注重岗位重配、功能优化、流程改造,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顺利完成工作过渡。

(三)保障落实及时、完善

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各类保障工作,有效


推进三定方案落地实施。

三、党政职能、教辅、直属等部门指标核定

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经深入调研和征询意见,根据《上海商学院定编、定岗、定责方案实施意见》沪商院人

202085 ,确定了各党政教辅部门的人员核定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各部门工作职责详见附件 3

四、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岗位核定

各二级学院的综合办公室岗位人员配备,结合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程度,根据校院两级职责分工情况,在现行的《上海商学院关于二级学院设置综合办公室的原则意见(试行(沪商院人〔2014179 的基础上, 适当调整人员配备标准,并实行一院一策,综合考虑各二级学院实际情况进行配备。具体配备标准及要求详见《上海商学院关于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设置的实施办法》另行 发文

根据以上要求,各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岗位数量核定详见附件 2。各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人员的选聘,由各二级学院自主开展,可面向校内公开招聘。

五、过渡期工作举措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资源配置,理顺部门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保障三定方案平稳、高效落地实施,实行一年过渡期的政策。具体实施举措如下:


(一)明确过渡期限

在确定各部门人员核定数后,给予各部门一年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做好部门工作职能优化和岗位工作。至 2021 年底,各部门须按有关要求完成人员调整、优化工作。

(二)妥善调配人员

从各职能教辅部门调出的人员,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 优先补充各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人员队伍。对于因人员调 整,由原部门调出且暂时无新的部门接收的有关人员,暂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调配:

1. 进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在编人员工资待遇保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补贴车贴、粮油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工作量津贴+国家统一规定津补贴、节日奖励,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绩效考核奖按照考核结果直接发放;非编人员工资待遇保留基本工资。

2.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人员到其他部门。

3. 对于聘用合同或协议到期前仍无合适岗位的人员,依照有关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三)落实经费保障

在过渡期内,部门现有人数大于核定人数的,人员经费按照现有人员情况核拨到各部门,不予削减;部门现有人数小于核定人数的,人员经费按照核定人数核拨到各部门。过


渡期结束后,人员经费统一按照各部门核定人数进行核拨。

六、相关情况说明

(一党政职能、教辅、直属等部门指标核定数和各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岗位指标核定数,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在定编、定岗、定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每三年开展一次梳理调整工作。

(二各部门具体岗位设置及职责,由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自行制定,并报学校定编、定岗、定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今后,学校内设机构如有调整的,发文同时即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核定人数。

七、其他

(一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 行。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定编、定岗、定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 各部门核定指标情况表

2. 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岗位数量核定表

3. 各部门工作职责


附件 1


各部门核定指标情况表


序号

部门

核定人数

(在编+派遣)

1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11

2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5

3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党校、机关党总支

7

4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文明办、网络信息办公室)

6

5

审计处

3

6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2

7

国际交流处

4

8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下设教师事务受理中心)

12

9

科研处(学建办、研工办(筹)、学报编辑部)、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

11

10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3

11

教务处(产学合作与实践教学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

18

12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室、迎评促建工作办公室)

3

1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生办公室)

19

14

财务处(结算服务中心)

11

15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5

16

党委武装部、保卫处

10

17

后勤保障处、基建处

29

18

团委(大学生艺术中心)

5

19

工会

2

20

图书馆

10

21

信息化办公室(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信息与网络中心

10

22

高等技术学院

5

23

继续教育学院

7

24

国际商学院

18

总计

216


附件 2

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岗位数量核定表

序号

二级学院

综合办公室岗位核定数

备注

1

工商管理学院(现代流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上海商学院))

5

5 个核定指标中1 个秘书以现代流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为主

2

财务金融学院

4

3

商务经济学院

5

4

酒店管理学院

5

5

商务外语学院

5

6

艺术设计学院

4

7

商务信息学院

5

8

文法学院(基础部)

5

5 个核定指标中,其中 1 个秘书指标为考虑学院公共课、预科班管理等工作因素予

以增加的指标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0

体育健康学院

2

合计

42


附件 3


各职能教辅部门工作职责


一、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人员核定数:11人)

(一)党委办公室

1. 负责组织安排党委会及党委举行的全校性会议和重 大活动,做好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2. 负责组织起草学校党委有关工作文件、党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发布重要通知公告;

3. 负责学校党委系统公文的收发、传阅、催办和保管归档工作;

4. 接受、转呈校内各单位向院党委的公文并转达校党委负责同志的批示意见;

5. 负责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全校机要、保密、公务网管理工作;

6. 负责协调学校稳定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 理,协助信访办接待群众来访;

7.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

8. 服务党委,加强制度建设,督促、检查党委会决定及有关会议精神、领导批(指示的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

及时向党委汇报;


9. 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谋咨询意见或调查研究报告;

10. 经常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负责思想动态信息 的归口工作;

11. 负责管理和使用党委印鉴、校内党务部门印章的管 理工作;

12. 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对党务部门、院系等单 位之间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13. 负责安排有关党委方面的联络接待工作;

14. 做好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校长办公室

1. 负责组织安排校长办公会、二级院长例会及行政举行的全校性会议和重大活动,做好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2. 负责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报告、总结、计划和决议等有关文件、行政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

3. 负责以学校和校长办公室名义的上报或下发文的审 核、传递、催办及归档工作;

4. 负责督促检查各行政部门、各单位对学校行政工作目标等的执行落实情况;

5.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提出相应建议,供校领导参考;

6. 负责 OA 办公系统的管理与使用;


7. 负责管理上海商学院印章,校长印章,以及校长办公室印章的使用和介绍信管理;

8. 接待人民来信来访,安排校领导接待日的群众来访工作;

9. 开展依法治校工作,保障学校章程的实施,撰写年度依法治校年度报告,做好学校行政系统规章制度规范化管理工作。

10. 负责全校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11. 协助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和综合性事务;

12. 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党务公开的网站建设和日常维 护;

13. 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对行政部门、院系等单 位之间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14. 负责上级部门、兄弟院校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领导 与本校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15. 负责制定和安排全校节假日放假等有关事宜;

16. 承办学校行政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金会

1. 筹集资金及项目开发;

2. 捐赠项目管理;

3. 资金运作及财务管理;

4. 档案管理及宣传活动。


(四)校友会

1. 加强校友和母校校友间的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

2. 协助学校征集校友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改善与发展 的建议;

3. 促进校友为国家建设和母校发展做贡献,促进上海商学院与所在地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和合作;

4. 接待校友和兄弟院校工作同仁,认真处理好校友来访来电或来信并及时答复或解决;

5. 接受校友捐赠;

6. 组织大型校友联谊和学术交流活动;

7. 编辑发行校友刊物;

8. 建设和维护上海商学院校友网校友信息数据库。

二、 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合署人员核定数:5 人)

纪委办公室是负责落实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的工 作部门,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督检查室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监察职责,负责对行政职能行使监察任务的工作部门。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实行一套工作班子,主要职能有:


1. 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2.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 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加强对二级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督查;

4. 协助党委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开展对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工作;协调联动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的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协调贯通党内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学术道德委员会、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等的职能监督以及群众的民主监督等。

5.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按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执纪,进行问责处理等;

6. 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 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维护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

7.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


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

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依据市纪委监委赋予的监察权限进行调查。

9.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 移送地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置;

10.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三、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党校、机关党总支合署(人员核定数:7 人)

(一)党委组织部

1.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

2. 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和校党委决议要求,制定并实施组织工作要点和计划;

3. 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协助校党委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做好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队伍建设;

4. 贯彻党管人才原则,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人才队伍建 设;

5.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6.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实施基层党组织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


7.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 贯彻发展党员总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标准、按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 开展党建研究,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

10. 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党组织建 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11. 做好组织部的日常工作;

12.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委统战部

1.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

2. 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外人士队 伍建设工作;

3. 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学校的稳定;

4. 协调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 贯彻党的侨务政策,负责开展全校以促进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

6. 积极开展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及时宣传报道统战工作情况;

7.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党校


1. 制定党校年度工作计划,完善规章制度;

2. 拟定党校中长期培训规划并分阶段组织实施;

3. 拟定党校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中层干部党性教育、党务工作者培训、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高级培训;

4. 对各分党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管理进行指导,对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

5. 做好党校专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党课培训质量和水平;

6. 做好党校研究会工作,开展党校教学研究和学习交流活动;

7. 开展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的宣传和研究;

8. 做好党校自身的建设,做到教学工作制度化、管理工作规范化;

9.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机关党总支

1. 宣传和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

2.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具体指导各党支部做好思想建 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

3. 开展不同层面的干部、党员、群众的教育;

4. 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党支部建设工作;

5. 督促各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改进工作作风;


6. 不断修订、完善,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机制;

7. 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开展积极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8. 做好机关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规定作好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等工作;

9. 组织党内民主评议和人数不足 4 人的部门年终考核;

10. 协助、配合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 政治工作;

11. 协助做好机关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

12. 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和政策,做好机关内部 的统战工作;

13.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网络信息办公室挂靠党委宣传部(人员核定数:6 人)

(一)党委宣传部

1. 研究、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高校宣传工作理论与政策;具体负责和组织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形势政策报告活动。按照校党委部署,指导各二级党组织的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

2. 负责起草与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内部文件等,对制度落实情况予以检查;规范各级党组织宣传工


作条例,加强宣传工作年终述职考评;

3.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三大主体责任。负责贯彻执行中央、上级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分析舆情,定期向校领导、上级部门报告舆情动态,汇编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关材料供领导参考;

4.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依托学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组织开展理论研讨活动,编写师生的政治理论学习材料;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

5. 组织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理论研究课题,向上级部门报送理论学习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哲学社会科学骨干培训;

6. 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协同推进各二级单位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做好三全育人创示范培育孵化工作;

7. 按照党委部署,负责召集全校宣传工作会议和各单位主管领导及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的宣委工作会议;

8. 负责编印发布学校对外宣传品(学校画册、宣传片、文化产品;主办和管理校级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


9. 建立健全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年会等阵地管理办法并负责审批;负责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年会等阵地管理的审批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内部刊物;

10. 联系和走访基层,调研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宣传思 想工作的意见建议;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员育人工作和全校宣传工作中发挥作用;

11. 负责宣传思想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四力,提高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人员配备、全面素质和工作水平;

12. 加强本部门自身建设,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和安全法 制教育,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业务公开;

13.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新闻中心

1. 负责组织策划和统筹协调学校对外的新闻媒体报道 和校内新闻报道工作,为学校高水平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 围。负责学校重要活动的摄影;

2. 主动与校外媒体建立积极、良性的关系,安排和接待记者采访报道,根据需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3. 制定学校新闻采写、报送和发布制度,负责相关程序的审核,形成规范畅通的新闻传播渠道,提高信息传播和闻宣传的工作效率。负责校内各类媒体的登记注册和管理工作;


4. 指导学校各单位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活动,负责组织策划校级层面新闻发布,研究新闻媒体的传播规律,提出新闻宣传的建议;

5. 建设发展上海商学院新媒体联盟,探索学校融媒体的工作。组建和管理学校融媒体队伍以及学生记者队伍,定期组织新媒体沙龙,积极开发新闻宣传的新媒体、新手段和新载体;

6. 负责校报的组稿、编辑以及内容的采编、出版与发行工作;

7. 优化各级党组织宣传委员和各单位新闻通讯员建设, 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

8.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1. 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承担全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出台;

2. 组织制定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 结;检查、推动相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与落实,组织实施争创市级文明校园;召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席 会;

3. 负责制定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并规范校园文化标识系统;负责指导学校环境文化的设计与建 设。参与学校制度文化的建设,打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


风;

4. 组织管理校园文化阵地、校园文化活动和校园文化品牌创建;协调有关部门,建设和繁荣具有上商特色的互联网文化,统筹学校网络文化建设的规划与布局;

5. 指导、协调、督促学校各二级单位的文化建设,协同二级学院形成一院一品的文化氛围;

6. 建设商科特色文化品牌。传承上商校训文化,打造特色商文化品牌;总结校训文化,凝练上商精神,形成特色鲜明的校训文化标识、标志。负责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调研指导、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规划、协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7. 负责各类报刊的征订工作;

8. 建设与维护好上海商学院文明创建网;

9.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网络信息办公室

1. 落实上级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推动互联网信息安全建设;

2. 负责学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学校互联网宣传和舆论引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理舆情突发事件;

3. 负责学校新闻网和学校主页新闻的建设与维护,负责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的建设和维护,指导、协调、督促学校


各二级门户和专题(主题)网站以及新媒体账号的建设和维护;

4. 负责校园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校园新媒体等网络相 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

5. 推动网络阵地建设,统筹规划重点网站、手机网络客户端等建设和宣传;

6. 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各二级部门和学院开展互联网宣传和网络安全工作;

7. 组织培育校内网络评论员队伍;

8.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 审计处(人员核定数:3 人)

1.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学校工作中心,确定审计重点,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安排实施审计项目;

2. 制定学校审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3. 对学校预算执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绩效进行审计监督;

4. 对学校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5. 对校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 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

7. 接受委托,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8. 对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进行审


计监督;

9. 负责本处审计项目的立卷、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

10. 对被审部门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跟 踪审计,协办审计整改工作;

11. 完成上级单位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人员核定数:2 人)

1. 校党委和上级党委部署的工作;

2. 离休干部、局退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落实;

3. 离退休老干部权益保障、日常管理;

4. 退管会全体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活动、权益保障;

5.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项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 国际交流处(人员核定数:4 人)

1. 国际交流处是上海商学院对外交流的窗口,负责推进、实施学校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学校国际化水平;

2. 负责积极推动学校与海(境外高校和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3. 负责编制和申报全校因公出国(境计划,办理因公出国境报批手续,妥善管理好全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 照;

4. 负责推动实施海(境外学生交流交换项目,推动师


生的双向交流以及在教学、科研等各个领域的合作; 5.负责学校日常外事的接待和报审工作;

6. 负责港澳台事务工作;

7. 负责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的申报;

8. 负责来华外国专家证办理工作。

八、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挂靠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下设教师事务受理中心(人员核定数:12

(一)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代表党委履行党管教师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 统筹教师的思想引领和管理服务,负责制定加强与改进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及工作方案。对学校二级单位制定的涉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文件进 行审核或备案,指导与推进二级单位具体落实工作;

2. 组织二级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指导与推进二级单位具体落实工作;

3. 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研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为学校党委提供决策依据,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 统筹协调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在人才引进、教师聘任、教学能力提升、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优评奖等相关环节中的落实工作,探索教职工思想政治考核新机制;


5. 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师德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列入相关二级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促进二级单位认真落实相关任务要求;

6. 统筹建立教师惩戒机制,组织学校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教师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教师教学、科研、外事、财务及其他方面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

7. 完成纪检、监察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处

1. 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岗位等级聘用工作;

2. 负责学校在编人员的聘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3. 负责劳动合同制人员、派遣制人员、返聘人员、外聘兼课教师等编制外人员的聘任管理工作;

4. 负责学校年度招聘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5. 负责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

6. 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7.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奖惩、请销假工作;

8. 负责二级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9. 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

10. 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工


作;

11. 负责制定教师国内外研修计划,选派国内外研修人 员,接收外校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

12. 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3. 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14. 完成纪检、监察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才工作办公室

1. 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

2. 做好人才政策的研究工作,负责做好学校人才队伍规 划及建设方案;完成学校人才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校内高层次人才的日常管

理、联系与服务工作;掌握学校人才队伍动态,建设学校人才库,为学校的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4. 负责协调和组织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的推荐申报 与管理,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落实人才选拔、聘用、考核等相关工作;

5. 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整合人才资源,提升学校人才的学术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

6. 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思想政治相关工作,掌握高层次人才的思想动态,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要求;


7. 完成纪检、监察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 负责开展多元化、系统化、多层次的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提升,推广现代教育理念,推进教师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2. 组织开展国(内外高水平教师教学发展交流与培 训项目,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3. 组织策划各种形式的教学经验研讨与分享活动,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

4. 负责完善教师教学竞赛体系,组织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以及教师教学工作坊、教学沙龙等活动;

5. 强化部门网站功能开发,及时更新信息,建好信息资源库;

6. 统筹协调二级教学单位教师培训工作,收集和反馈教师对中心活动的建议、评价等信息;

7. 完成纪检、监察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 科研处、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合署,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报编辑部挂靠科研处 员核定数:11

(一) 科研处

1. 负责配合学校科研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各项科研管理制度;


2.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协助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道德学风制度建设与学术诚信管理;

3. 负责推动校政、校企产学研合作;产学研科研基地建设与管理相关;科研成果库建设及管理;

4. 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智库管理相关制度;

5. 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组织。

6. 负责科研宣传及科研信息统计与管理。

(二)学科建设办公室

1. 编制学校学科与科研发展中长期规划;

2. 组织各级重点学科的遴选、检查与评估;

3. 协助各二级教学单位学科专业委员会的管理;

4. 配合人事处开展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上商学者系列)的遴选和管理;

5. 负责上海市、校级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内涵建设、评估检查;

6. 负责人才计划曙光学者、晨光计划、杨帆计划、长江学者、杰青等)的申报与管理;

7. 配合学校.制定并落实学术及教学骨干的资助与激励策(如旋转门

8. 负责校内外学科建设的协调工作。

(三)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筹)

1. 负责学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及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


报、建设工作;

2. 负责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相关协调、管理工作;

3. 负责与相关高校联系,推荐我校专业硕士兼职导师;

4. 负责联合培养及今后自主培养研究生的招生、学位课程授课、实习、毕业论文、毕业审定、学位授予等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学报编辑部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和出版法规、制度;

2. 负责制定办刊宗旨、指导思想、学报发展的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 负责根据刊物的办刊方针提出选题、组稿、出版计划, 并组织实施,强化特色栏目的策划和组稿工作,按时按质出版刊物;

4. 严格遵守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管理规定进行技术上的编排、加工处理,确保刊物编校质量;

5.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五)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

1. 依据党和国家的研究发展方针、政策,科学制定研 究院工作的中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发展目标,处理好政府、


企业及学校其他各方面工作的关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为手段,把握高等院校研究工作发展趋势, 为提高学校科学研究水平服务;

2. 开展商业发展战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与支 持;

3. 建设商业数据库,收集国内外商业信息,及时反映商业发展的最新成果和新知识,以满足专家和行业人士获取各种商业发展的参考资料和知识信息需要;

4. 发布商业发展相关指数与年度报告,分析商业发展的 现状,预测商业发展趋势,形成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品牌; 5.负责产学研沙龙,促进产业界与学术界的直接对话与

交流,整合社会丰富的创新资源,使之成为促进商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6.开展人才培训,培养理论与实务并重,具有国际化视 野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中高层商业经营与管理人才; 7.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加强与国外知名商业研究

机构和国外知名商科院校的联系,建立战略联盟; 8.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合署人员核定数:3 人)

1. 研究和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指导职能部处制定相关的专项规划,组织和指导院系制订中长期发展规 划;


2. 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重点关注中长期发展整体要求、建设目标要求、服务上海市使命、学科发展的战略新兴方向和发展中面临的关键问题等,撰写战略研究报告;

3. 负责将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与一流本科建设的推进紧密结合,形成全校协同发展格局,为学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 负责学校参与上海市高校分类评价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数据填报,撰写学校年度分类评价研究报告;

5. 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的报表数 据,审核各类报表,形成年度学校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6.跟踪分析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状况与建设进展,结合上

海市高校分类评价与社会评价开展相关研究与分析工作; 7.跟踪研究国内外同类高水平高校现状、发展趋势和最

新动态,搜集教改最新信息、热点问题,供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8. 负责与相关教育学会的联络工作,落实学会布置的任务;承担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应用商科协会秘书处工 作;

9. 负责高教研究课题申报与管理工作。

十一、 教务处,产学合作与实践教学办公室、实验实训心挂靠教务处(人员核定数:18 人)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


根本任务。推进学校思政课程走向课程思政。积极落实商立校、应用为本的办学理念,努力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

2. 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编制本部门日常运行经费和业务性经费预算,制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制定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教学绩效核定等;

3. 组织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等教学管理文件;

4. 负责日常教学运行工作,协调并组织教学单位落实教 学任务,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成绩管理和毕业、位资格审查与证书发放等,维护教务管理系统和教学信数据库,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留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5.协助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开展教学质量保障体

系建设,组织并执行教学检查,开展教师课堂教学测评和分析工作;

6. 组织开展市级以上"双万计划"建设;组织申报和评选学校各类教学奖励、教学成果奖等;组织遴选和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7. 负责全校实践教学管理、创新创业教育以及大学生学科竞赛;

8. 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运行和安全工作;

9. 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


10.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与其他部门的 协调工作。

十二、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室、迎评促建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人员核定数:3 人)

1.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评估政 策;

2. 负责组织构建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并促进有效运 行;

3. 负责组织实施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教学评 估;

4. 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方机构对学校开展的各类教学评 估;

5.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内部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监测与评 估;

6.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学管理政策执行情况监测与评 估;

7.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工作监测与评估;

8.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学督导队伍建设与督导工作评 估;

9. 负责组织采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编制教学质量报


告;

10. 负责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其他工 作。

十三、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合署),学生就业指导务中心、招生办公室挂靠学生处(人员核定数:19 人)

学生工作部(处是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助学解困、心理健康教育等的职能部门。下设行政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办公室、少数民族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职业发展教育研究室、易班发展中心、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招生办公室等。

(一) 学生工作部

1. 制定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规划及相关管理规 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收集和分析全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稳定工作;

3. 组织、指导全校学生校风学风建设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思想教育及在校生行为养成教育和其它日常教育工作;

4. 负责学生和班级的评优评先工作;

5. 负责学生违纪处分和引导教育工作;

6. 负责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及研究规划,辅导员(班主


任)的选拔、考评、培训和推荐工作; 7.负责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

(二) 学生处

1. 拟定学校学生工作计划,编制年度学生工作经费的预算,制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

2. 负责学校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服务、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

3. 负责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心理知识的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咨询及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4. 负责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和审核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的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工作;

5. 组织开展学生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和学生生活园区文 化建设、宿舍统筹布局、调配管理;

6. 组织开展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7. 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

8. 负责接待、处理有关学生的来信来访,协助处理有关学生的各种问题。

(三)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1. 统筹管理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


作;

2. 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协助职业发展教育教研室开展课程教育教学和师资培训工作;

3. 举办就业指导讲座、报告,开展就业指导与咨询工作;

4. 拓展就业渠道,进行用人单位走访、接待,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5. 开发、维护、更新就业信息服务网(就业数据平台建立毕业生数据库,审核毕业生就业佐证资料,进行毕业生就业去向信息管理;

6. 完成就业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公布、上报;

7. 组织、开展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

8. 开展就业示范集体、示范岗创建活动;

9. 组织、开展选调生”“三支一扶”“西藏专招项 等项目宣传、审核工作;

10. 开展应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调研,撰写毕业生就业质 量年度报告;

11. 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见习协议鉴定、打印报到证;

12. 负责大学生创业指导站运营、管理,实体创业项目 孵化等。

(四)招生办公室

1. 负责学校全日制各类本专科生招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落实阳光招生,做好招生工作信息公开;


2. 落实新高考改革,做好各省份选考制度设置,合理编排各省市院校专业组。拟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统筹编制全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 起草各类招生考试章程,包括招生规章制度、录取细则、实施办法等;

4. 负责春招、专科自主招生、专升本、三校生、中本贯通、中高贯通等各类特殊批次招生的命题、考试、面试、阅卷、成绩处理等工作,包括各类费用的发放等。承担上海市相关考试考点工作和阅卷工作;

5. 负责招生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含各类考试报名网上确认、准考证打印等工作;

6. 开展各种类型招生考试宣传咨询(含纸媒、新媒体、线上线下、外省市现场等,编印招生指南等宣传材料;

7. 各类招生录取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各省市录取名册(招生大表)的管理、归档、录取费用结算等工作;

8. 做好信访接待、部门职能监督等工作。

十四、 财务处,结算服务中心挂靠财务处(人员核定数 11 人)

1.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维护学校财经秩序,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2. 积极为学校事业发展筹措资金,组织编制学校年度财


务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分析并提出调整方案。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经费,做好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负责学校会计核算工作,提供全面、及时、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编报财务决算报告,根据决算情况分析资金运行效果和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4. 负责学校教育收费和票证的管理工作,做好教育收费申请、备案和年审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5. 负责各类科研事业收入管理和核算工作,配合教学科研部门做好专项项目申报、预算审核、课题结项工作;

6. 负责经费使用、财务报销工作。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严格掌握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建立规范、高效的报销工作流程,提高财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7. 负责学校资产、负债的核算与管理,定期核对账目, 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实物资产的盘 查、核对;

8. 负责党费、团费以及食堂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学校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要求编制报表和年度决 算,及时进行税务申报;

9. 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决策,参与大宗物资


采购和建设工程的研究审议,负责学校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并监督政府采购的预算执行;

10. 负责学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的 立卷及归档,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及时移交、销毁;

11. 负责全校财务人员、财务报销员、学生预审员的培 训,加强组织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2.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十五、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挂靠资产设备管理处(人员核定数:5 人)

1. 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2. 负责资产的验收、入库、调配和实物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账;

3. 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和处置工作,包括产权界定、登记、变动、纠纷调解以及资产处置审核、上报工作;

4. 负责学校各类校内招标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5. 参与政府采购设备采购的立项,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6. 负责学校对外投资的管理工作,对学校以各种形式开展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评估、监督管理等工作;

7. 负责建立新型的校办产业管理体制;


8. 负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为学校领导提供有关资产管理的准确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9. 负责做好处内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岗位考核等工作,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学习,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国有资产、产业管理的政策;

10. 负责对全校各兼职设备管理员进行资产管理政策和 管理业务的培训;

11.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 委武核定10 人)

带领部门全体人员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班子正确领导下,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加强政治和思想建设、廉政和制度建设、纪律和作风建设,继往开来、开拓部门建设发展的新局面。

(一)党委武装部

1.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有关国防法律、法规;

2. 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程教学管理工作;

3. 负责军事教研室相关工作;

4. 负责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和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

5. 负责在校大学生征兵及退伍后的管理、服务工作;

6. 负责学校民兵工作;


7. 完成学校和征兵主管部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保卫处

1. 在学校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2. 负责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发展规划和工作制度,参与校园安全工作决策、咨询等;

3. 组织开展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消防治安、交通安全、涉密保密等安全教育工作;

4. 负责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力争做到智慧消防、智能预警;

5. 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提供校内报警求助 110 服务,调解处理校内治安纠纷;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或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相关案件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

6. 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考核各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7. 负责学校师生集体户口的管理以及相关证明出具的 延伸服务工作;

8. 完成学校和公安机关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 勤保核定29 人)

1. 后勤保障处、基建处相关制度文件制定,员工思政教育、廉政建设、业务提升等工作;

2. 管理医务室、车队、食堂等以及各类社会化企业,做


好全校师生的日常保障工作和学校各类专项工作的服务; 3.负责教工招待所、教师公寓、学生公寓以及公租房工

作开展,开展好师生住宿保障和服务;

4. 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绿化维护、垃圾分类、日常维修、能源管理等日常工作,创建美丽校园,保障正常运转;

5. 保障办公设施设备调配、维修、维护以及办公用品采购、供应,保证办公条件;

6. 做好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防台防汛、疫情防控、施工安全等安全保障工作;

7. 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校园总体建设 规划,编制和执行学校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

8. 负责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预算、报建、招标等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监理、控制等过程管理,以及验收、决算、维保等后期管理工作;

9. 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十八、 团委,生艺术中心团委(人员5 人)

(一) 团委

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网络宣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创新创业、学生社团、学生会工作等。

1. 领导全校共青团工作;指导校学生会工作;对学校各基层团组织等进行归口管理或业务指导;


2. 教育、引导全校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基本路线;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培养和造就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积极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3. 适应地方、学校发展的需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符合大学生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的生力 军和突击队作用,满足青年成长成才的需要;

4. 调查研究本校大学生学习和发展状况;积极发挥共青团在学校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5. 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学校各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本校共青团工作的现代化;

6. 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选拔、输送年轻干部挂职锻炼;

7. 承办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大学生艺术中心

1. 招募学生文艺骨干,组织专业教师,开展艺术教育;

2. 负责打造校园精品艺术节目,参与各类校级大型文艺演出;

3. 定期举办校内艺术展演,以美育人,促进校园精神文


明建设;

4. 承担各类艺术对外交流和展演活动,代表学校参加各项艺术展演及比赛;

5. 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丰富师生校园文化生活, 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6. 负责召集和筹备艺术教育委员会会议,做好相关会务及文书工作;

7. 完成学校党政及艺术教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十九、 工会(人员核定数:2 人)

1. 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及校党委的决议和工作要求,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工作开展工作;

2. 履行民主管理监督;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履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指导二级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意识;

3.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扶贫帮困和福利工作;

4. 树立先进典型,做好系统评奖评优工作;

5. 维护教职工身心健康,开展文体活动;

6. 工会组织建设;

7. 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工工作。

二十、 图书馆(人员核定数:10 人)


1. 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教研的需求,优化馆藏结构, 建设以商科为特色、与学校各专业设置相匹配的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构建科学的馆藏文献资源体系;

2. 坚持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读者服务体系;

3. 遵照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对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科学 化、标准化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建立完善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满足用户多途径检索需求;

4. 认真做好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利用多形式积极宣传人类科学文化成果,开展阅读辅导活动,实施综合素质教育;

5. 做好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6. 认真开展新生入馆教育、文献信息检索与利用课程的教育,定期开展各种专题用户培训活动,进行信息素养教育, 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7. 完善以学生馆员为核心、以学生馆长制为特色的学生自主管理模式,使图书馆成为学生的实践基地、锻炼场所和能力提升的路径;

8. 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深入院系开展学科服务,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9. 积极参与全国和地区的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


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

10. 不断更新管理思想,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计划组 织员工培训,建立一支优质的工作队伍。

十一、 信息化办信息与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挂靠信息化办公室(人员核定数:10

(一)信息化办公室

1. 负责制订学校信息化建设、教育信息技术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各二级单位信息化建设分规划;

2. 负责制订和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教育信息技术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标准等文件;

3. 负责对各级信息化建设、教育信息技术建设项目进行预算审核,需向上级部门申报的项目,统筹上报;

4. 负责推进各类信息化项目、教育信息技术项目的实 施;

5. 负责构建全校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制定数据资源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等技术标准及管理办法, 对各二级单位数据资源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考核;

6. 协同学校资产与设备管理部门,对各类信息化项目、教育信息技术项目的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材料需向上级部门申报的,统筹上报;

7. 推进全校一网通办体系的建设,负责对各二级单


一网通办工作的指导与考核;

8. 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检查、考核工作;

9. 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息与网络中心

1. 负责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

2. 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硬件支撑平台的运维管理、技术保障;

3. 负责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网站群、数据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移动校园、校园一卡通等校级信息化基础平台的运维管理、技术保障;

4. 负责校园网络建设、运行管理;协助各子网技防专网、公务专网、财务专网、一卡通专网等使用部门运行管理;协助运营商信号覆盖的建设与协调;

5. 负责全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保障与应急处置;

6. 负责各二级单位信息化系统、平台的支撑体系保障, 协助各二级单位开展本单位信息化系统、平台的建设与运 行;

7. 责学校多媒体教室、会议室、报告厅、标准化考场、电子公告等基础设施的运行保障;

8. 协助各二级单位完成教学影像资源的采集、拍摄及编辑制作;

9.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 高等技术学院(人员核定数:5 人)

1. 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党总支基层党建;

2. 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党总支纪检与党员 干部监督工作建设与推进;

3. 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党总支统战工作建 设与推进;

4. 高职专科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与管理;

5. 高职专科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维护;

6. 中高职贯通专业内涵建设;

7. 贯通教育联合管理办公室管理;

8. 高职日常教育教学与运行管理;

9. 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监督与保障;

10. 校级高职教研项目推进与管理;

11. 院区高职学生安全维稳工作;

12. 上海商学院技师学院管理;

13. 上海商学院“1+X”试点证书建设与管理;

14. 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15. 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上海商学院国 培基地)建设与管理;

16. 上海市职业院校(中高职、名师培养基地建设与 管理;

17. 上海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日常工作管理;


18. 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下企业实践市级基地建设与管 理;

19. 长三角财经商贸类专业职教师资培训协同创新平 台的探索与实践市级项目建设与管理;

20. 上海市职业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政策研究 教委市级项目建设与管理;

21. 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 继续教育学院(人员核定数:7 人)

1. 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的各项规定和政策,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目标,负责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新生入学、学籍管理以及毕、结业等管理工作;

3. 负责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专业和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教学管理、教务管理以及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4. 负责监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教学过程和办学质量, 探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确保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顺利运行和人才培养质量;

5. 负责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建设,编制开考计划,更新考试大纲, 组织教师开展自学考试的教研活动和考试改革;


6. 负责实施高等学历自学考试考生的考籍管理和考务 管理,做好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7. 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归口管理的要求,制定非学历教学的管理职责,优化管理流程,监控办学过程,管理证书发放,推动非学历办学优质高效;

8. 负责学院非学历教育项目的项目开发工作,积极开展非学历教育师资库、课程库、教学实践基地库的开发、建设和维护工作。

9. 负责学院非学历教育项目的市场推广工作,积极开展项目宣传和招生等工作;

10. 负责学院非学历教育项目的实施工作,优化执行流 程,做好学员服务,监管合作办学,确保培训质量;

11. 负责承办有关政府和事业单位委托的社会考试,做 好相关考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2. 负责上海开放大学外经贸分校相关开放教育的办学 和管理;

13. 负责建设并完善继续教育的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

14. 负责开展继续教育的工作交流、调查研究和决策咨 询;

15.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上海商院校长办公室 2021 1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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