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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
2021-10-25
 

上海商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 代表党委履行党管 教师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 统筹教师的思想引领和管理服务,负责制定加强与 改进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及工作方案。 对学校二级单位制定的涉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文件 进行审核或备案。

2. 组织二级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指导与推 进二级单位具体落实工作。

3.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研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为学校党委提供决策依据,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 统筹协调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在人才引进、教师聘任、 教学能力提升、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优评奖等相关 环节中的落实工作,探索教师思想政治考核新机制。

5.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师德教育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评价体系, 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列入 相关二级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 促进二级单位认真落实 相关任务要求。

6. 统筹建立教师惩戒机制,组织学校相关部门按照职 能分工对教师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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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做好教师教学、科研、外事、财务及其他方面违纪违规行 为的处理。

7.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本职责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原文件 《上海商学院党委教

师工作部职责(试行)》(沪商院委〔2017〕 63 号) 同时废止。

上海商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1 3 3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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